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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杯”记录摄影大赛细则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截稿日期:2008-06-30

最高奖品:金奖1幅 奖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纪实类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广东摄协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  

协办单位:南方日报视觉新闻中心 羊城晚报摄影部 广州日报摄影部 深圳特区报摄影部   

南方都市报摄影部 新快报摄影部 信息时报摄影部  

 

支持单位:百利摄影器材婚纱婚庆博览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变革观念,多元发展”的转型工作,倡导全省摄影人运用记录摄影手段,做时代的见证人和历史的记录者,促进我省摄影的多元发展,特举办本次大赛,征稿细则如下:  

一、大赛主题:广东本土的人和事  

二、参赛对象:本省摄影人士均可参加  

三、奖项设置:  

金奖1幅 奖10000元  

银奖2幅 各奖5000元  

铜奖6幅 各奖2000元  

入选100幅 各奖500元  

以上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本大赛成绩视同历届省影展、可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条件和全年摄影十佳的成绩计分。  

四、来稿要求:  

1、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 20  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便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不得装裱;彩色、黑白均可;必需严格按记录类作品的真实要求,在作品的正面注明作品题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情景等要素);作品背面应写上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2、本大赛谢绝非纯客观记录手段拍摄、制作的作品参加,但可对作品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进行适当和合理的调整。  

3、本大赛欢迎以组照形式参赛,每组限3-8幅,单幅作品规格为8R并用透明胶纸按顺序将整组照片连接。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交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放大展出。  

5、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入选、获奖作品,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作品的入选、获奖资格。  

6、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投稿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落选作品请自行到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影像制作部领回。  

五、日程安排:  

截稿日期:2008  年  6  月  30  日 

评选、颁奖、展览日期、地点另定。  

六、收稿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影像制作部  

联系人:宋海晖 电话:020-87304183 邮编:510080  

查 询: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www.gdphoto.cn

七、凡向本大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所有规则,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