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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魅力星沙”摄影大赛启事
主办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长沙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
截稿日期:2009-08-28
最高奖品:获奖证书 奖金8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近年来,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艰苦奋斗,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面展示长沙县域经济社会的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特举办“魅力星沙”大型摄影大赛。“魅力星沙”摄影大赛,旨在通过摄影这一艺术形式,在光与影之间,记录星沙人蓬勃向上、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展示变迁下的星沙建设发展成就,凝结瞬间美丽,升华历史细节。在此,主办单位诚邀省内外摄影艺术家、摄影爱好者共襄盛举,积极参与本次大赛,特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委
长沙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沙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陕汽环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星沙国际俱乐部
承办单位:塞尚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二、作品内容
用摄影作品反映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重点表现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企业风采、人居环境、山水风光、人文事迹。
三、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原创,鼓励新作,要求写实、时代性强,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同时接受有代表性的老照片。
2. 参赛摄影作品尺寸一律为8~10寸,黑白、彩色均可,反转片请采用数码输出照片,组照限4~6幅/组;同时附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方式和电子邮箱等资料。
3. 参赛作品形式不限,数量不限,不得装裱;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做少许调整,但不得大幅度改变作品原状。
4.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调集无压缩的T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小于25MB,供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不能提供电子文件,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5.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获奖(含优秀奖)的作品主办单位及主管单位(长沙县委、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沙县人民政府等)有权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未获奖的作品将退回本人。
6. 作品如因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引发民事、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直接和连带责任。
7. 凡参赛作品的作者则视同承认本次大赛启事内容。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含税)
一等奖1名 获奖证书 奖金8000元
二等奖3名 获奖证书 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 获奖证书 奖金1500元
优秀奖80名 获奖证书 奖金300元
五、评选方式
评委由主办单位并邀请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评选结果在长沙县政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六、活动时间
2009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点,在星沙威尼斯大酒店后广场举行2009首届“魅力星沙”摄影大赛首拍仪式,并赠送纪念品。
七、截稿时间
2009年8月28日前(每周一至周五的时间内)送到长沙市摄影家协会。
八、收稿地址:长沙市摄影家协会(湘春路305号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内)
联 系 人:张继红
电 话:0731-4314326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