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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幸福家庭”摄影大赛征稿
主办单位: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深圳市人口基金会
截稿日期:2011-10-25
最高奖品: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纪实类
深圳市“幸福家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大力推进“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由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
委员会、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深圳市人口基金会主办,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深圳市民俗摄影学
会承办的深圳市“幸福家庭”摄影大赛征稿事项如下:
一、征稿内容
展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等家庭美
德;反映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反映构建和谐社会、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等。
二、征稿范围
全市社会各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拍摄对象需为深圳实行计划生育的常住家庭。
三、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单人独立原创,作品要具有新意和艺术感染力,本次比赛对摄影器材不作特定要
求(数码、胶片均可),杜绝人为后期改变原始图像的合成照,只可对图片进行色彩、亮度、对比度、
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表现形式不限。
2、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同时提交两种材料:
(1)纸质相片。规格一律为8X10英寸,不得装裱;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
(组照限4-8幅,并标明序号);
(2)刻有作品电子文档的光盘。电子文件要求为JPG格式3MB以上、TIFF格式15MB以上。像素低
于照片数据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均有权作公益展览、宣传、出版或其他公益用途,不再另计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均可有偿使用,使用费以入选作品奖金为准。
4、投稿作品请填写“深圳市‘幸福家庭’摄影大赛作品卡”,该卡在市卫人委网站和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网站均可下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一经发
现将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7、本次比赛解释权归主办、承办单位所有。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74名 奖金300元;
以上奖项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五、大赛日程安排
(一)作品截稿时间:2011年10月25日(以寄稿件日期为准)。
(二)作品评选时间:11月上旬。获奖作品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出。
六、投稿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90号205室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邮编:518004 网址:www.szfps.com
联系方式: 0755-25728897、25738861
QQ:473786290
联系人:涂金花 卢欢欢
(作品电子邮件请注明:“幸福家庭”摄影大赛字样)
深圳市“幸福家庭”摄影大赛作品卡
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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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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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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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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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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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填写不下可加附页) | ||
所在 社区 意见
| 此家庭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社区盖章) 201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