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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西”•“最美来宾”女性摄影作品巡展作品征集
主办单位:自治区妇联
截稿日期:2013-06-14
最高奖品:5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综合类
关于“喜迎中国妇女十一大,同心共筑中国梦”
——“美丽广西”•“最美来宾”女性摄影作品巡展
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华侨投资区妇工委,来宾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第三季度在北京召开。为了让广大妇女群众及社会各界关注这一盛会,充分展示广西妇女事业在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巨大进步和辉煌成就,展示美丽广西的自然风光、民族文化等,自治区妇联决定在全区举办“喜迎中国妇女十一大,同心共筑中国梦”——“美丽广西”女性摄影作品巡回展。为充分展示美丽来宾的自然风光、民族文化等,展现新时代来宾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风采,现就摄影展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内容
主 题:“喜迎中国妇女十一大,同心共筑中国梦”——“美丽广西”•“最美来宾”女性摄影作品巡展
内 容:参展的摄影作品要求以展示来宾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民俗文化为主。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自治区妇联
承办:市委宣传部
来宾市妇联
来宾市文联
协办:来宾市摄影家协会
三、时间和地点
征稿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6月14日截稿
展出时间:2013年6月下旬
展出地点:来宾市大剧院(来宾市翠屏路1号)
四、参展对象
全市各族各界女性摄影专业人士及爱好者的摄影作品。
五、参展作品要求
(一)作品体裁风格、流派、彩色、黑白、传统、数码、创作时间、地域不限。尽可能与摄影艺术相结合。参展作品为单张或组照均可,但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作品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规格要求。参展作品一律报送电子文档,含摄影作品信息表(附后)及作者个人生活照一张。
(三)征稿数量:每人限送1-2幅/组照作品参选。
(四)作品的筛选和使用。由来宾市妇联组织摄影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筛选,择优入选展出;入选作品由来宾市妇联颁发入展证书。来宾市妇联对入展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五)来稿一律不退还。作品涉及肖像权、版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六)本次展览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来宾新征集的作品入选的每幅支付稿酬50元。
联系人:卓声画
联系电话: 4285003 18978257675
电子信箱:lbsflxcb@163.com
附件:来宾市女性摄影作品信息表
来宾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6 月3日
附件:
来宾市女性摄影作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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