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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宜居城乡建设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佛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截稿日期:2010-10-12
最高奖品:奖金 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展现佛山市宜居城乡建设的崭新风貌和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热情,为此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与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佛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联合举办佛山市宜居城乡建设摄影大赛暨作品展览。
一、大赛主题和内容
主题:宜居佛山,美丽家园
内容:用纪实和艺术的手法,反映近年来佛山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宜居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表现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的变化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具体内容包括:近年来全市城乡规划、城乡建筑(特别是民居建筑、住宅小区)、人文风情、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绿道建设、环保事业、建设者工作与生活等方面。
二、参赛条件及要求
作品内容应以佛山为题材,作者年龄、性别、地域不限,作品必须紧扣大赛主题。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不限黑白、彩色。来稿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作品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参赛作品背面应写上作品题目和简要的文字说明、详细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单位、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凡入选获奖作品,作者必须提交电子文件供摄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展出图片;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文件,或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和违反大赛规定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入选获奖资格。
5、免责声明:凡参赛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大赛活动宣传、公益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 奖金 10000元,
二等奖3幅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5幅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10幅 奖金各500元,
入选奖50幅 奖金各200元,
以上获奖和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编辑成精美画册,所有获奖者和入选者均可获赠一册。
五、大赛时间及展出安排
截稿日期:2010年10月12日
评选日期:2010年10月中旬
展出日期:2010年10月下旬,
展出地点:石景宜艺术馆展厅(暂定)
六、投稿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展览部
邮编:510080 联系人:霍广宁 联系电话:020-87678472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