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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旅游局
截稿日期:2010-8-15
最高奖品:稿酬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全面展示攀枝花市旅游风光、民族风情、历史文化、餐饮娱乐,吸引国内外广大摄影艺术爱好者走进攀枝花、宣传攀枝花,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攀枝花市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攀枝花市摄影家协会
活动主题:激情阳光城·多彩攀枝花
活动时间:2010年2—10月
“激情阳光城·多彩攀枝花”旅游风光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咨询电话:0812-3355635。
征稿范围
攀枝花市旅游风光、人文风情、历史文化、餐饮娱乐,交通现状、城市新貌,重点反映攀枝花市内旅游风光、人文风情。
参赛规则
凡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要求摄影作品未进行画面处理。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鼓励新创作作品,但必须是取材于攀枝花市区域内,单幅、组照形式均可。
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即同意大展主办方拥有展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可用于展览、展示、户外大型广告及商用,出版或对外非商业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边尺寸);组照4幅—6幅,组照必须用胶带链接在一起,作品不得装裱。
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参赛表》,需具备: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拍摄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请作者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本次活动不退稿。
对于参赛、获奖作品必须是原始的JPEG格式,大小在4M以上,具备1260万有效像素,2009年以后拍摄的图片优先。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参赛要求
征稿作品时间:从征稿公布之日起。截稿时间:2010年8月15日,评选结果于9月中旬揭晓,于10月底在攀枝花市颁奖。
作品送(寄)地址:参赛作品寄(交)到攀枝花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68号,邮编617000
评选办法
由攀枝花市旅游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发布。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有110幅作品获奖,其中:特级收藏作品1幅,稿酬10000元;金质收藏作品2幅,稿酬5000元;银质收藏作品2幅,每幅稿酬2000元;铜质收藏作品5幅,每幅稿酬1000元;优秀作品100幅,每幅稿酬200元。同一作者获奖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