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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征稿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截稿日期:2013-9-20
最高奖品:奖金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连州,是一座拥有岭南独特风貌、充满人文气息的历史文化名城。刘禹锡、刘瞻、黄损、石文德……这些连州名士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北宋理学家宗师周敦颐在连州巾帽峰山麓手书的摩崖石刻“廉泉之源”时刻警戒人们“警贪婪念,扬廉洁风”。千年的廉洁文化浸润,积淀成连州“崇廉,尚廉”的精神内核。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是经国家文化部批准,集学术交流、专题研讨、摄影创作、图像展示于一体,具国际性、专业性、高层次和有影响力的国际摄影展,至今已成功举办了8届。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宣传工作,广东省检察机关特举办第九届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政府主题展览——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主题作品创作,踊跃投稿。
一、征稿主题
以“廉泉光影”为主题,全面征集能清晰有效地传递出“反腐倡廉”思想内涵,既紧贴现实生活,又内容充实;既通俗易懂,又寓意深长;既具艺术性,又有观赏性和教育性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司法活动等摄影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承办单位: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协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共评出获奖作品200幅(组),其中:
一等奖1幅(组),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幅(组),各奖金5000元
三等奖6幅(组),各奖金3000元
优秀奖190幅(组),各奖金2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将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四、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要紧贴主题,凸显公益性,能产生良好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适宜在各类公众传媒和相关公益活动中展示。
2.投稿作品采用传统胶片、数码相机拍摄的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每名参赛者投稿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5张。投送稿件原则为提交电子数据文件,把电子数据文件(必须内含参加摄影展的作品标签,作品标签格式附后)刻录光盘或存入U盘邮寄送达。
为保证作品质量,提交的照片要求为: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需提交相机图片的光盘作为原始电子文件;用传统胶片相机拍摄的胶片,需转换为30兆大小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分辨率精度300dpi);凡经后期处理的数码照片,必须自行予以注明。
3.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有参赛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制作展览宣传、印刷和出版影集,作品入选影集的作者获赠一册影集,不另付稿费。
5.凡投稿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投稿要求。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主办方将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6.主办方保留对本征稿启示及本次展览有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五、截稿日期与投稿地址
截稿日期:2013年9月20日
投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5号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 511515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763-3865665
六、作品评选
本次摄影展组委会将邀请主办机构评审1人和《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李舸,《中国摄影》杂志副主编李波,广东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郭小宁,连州国际摄影年展艺术总监段煜婷等专业评审4人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七、展出时间及展出地点
展出时间:第九届连州国际摄影节期间(2013年11月)
展出地点:连州市图书馆
八、活动说明
活动相关信息请登录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http://www.qingyuan.jcy.gov.cn/)。
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组委会
2013年5月24日
附:摄影展作品标签
作品题目 | 作者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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