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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上林县委员会,上林县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15-04-20

最高奖品:奖金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上林县委员会、上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上林县文学艺术会联合会、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二、大赛目的

大力宣传上林美丽的自然风光,深厚的人文景观,丰富的旅游资源,全方位推介上林——首府南宁“后花园”,中国长寿之乡;提高上林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上林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大赛主题和内容:以“美丽上林、长寿之乡、生态养生”为主题。展现上林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名胜古迹、民族风情、城乡风貌等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大赛日程

征稿时间:2014年5月19日——2015年4月20日

截稿时间:2015年4月20日

展览时间:2015年5月19日、21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评选出入选、获奖作品 112幅,其中:

金质奖(2 名) 奖金各:10000元

银质奖(4名) 奖金各:5000元

铜质奖(6名) 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800元

入选 (80名)奖金各:500元

入选者均获得由广西摄影家协会和上林县人民政府联合签章的证书,入选两幅以上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银质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铜质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优秀奖以上奖金凭身份证(或复印件)领取,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大赛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是在 上林县境内拍摄并符合大赛主题。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投稿数量限每人10幅(组)。

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入选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广西摄影家协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

4、投稿要求:

(1) 一律采用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组照作品规格为7英寸,按顺序粘贴在一起。

(2)每幅(组)作品均须填写参赛表格,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根据需要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大图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

6、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凡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将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gxpa.net)和其他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异议方可颁奖。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本次参赛者需为独立个人,不能进行合作创作,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选、获奖资格。

10、主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评选

由广西摄影家协会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作品邮寄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信封请注明“上林县全国摄影大赛”字样),邮编:530023。联系人: 黎文清、徐巧珍、莫凡英、陈兴福。联系电话:0771—5622667 Q Q:1594956708E-mail:gxsx068@163.com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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