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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改革成果.同筑幸福小镇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文联

截稿日期:2015-06-30

最高奖品:一等奖,奖金6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共享改革成果.同筑幸福小镇

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打造100个示范小城镇的要求,用镜头记录近三年来我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成果,宣传小镇新貌、提升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结合第四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特举办“共享改革成果,同筑幸福小镇”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文联

(二)承办单位: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三)支持单位:各市(州)摄影家协会、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二、活动主题

共享改革成果,同筑幸福小镇


三、征稿时间

2015 年4月10日---6月30日


四、 摄影地点

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及镇村联动的281个美丽乡村


五、参赛对象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社会各界摄影专业人员、摄影爱好者等,不限年龄、不限地域。


六、 题材范围

(一)镇容镇貌:以精神美为主题,通过一镇一风貌建设,展示示范小城镇丰富的文化内涵,反映小城镇的灵气。

( 二)基础设施:以环境美为主题,通过“8+X”项目高标准建设,展示示范小城镇景观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项目建设成果,反映小城镇的人气。

(三)产业发展:以产业美为主题,通过绿色产业发展,展示示范小城镇打造工业重镇、农业大镇、旅游名镇、商贸强镇的建设成果,反映小城镇的商气、财气。

(四)绿色生态:以生态美为主题,通过绿色小镇创建,展示示范小城镇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地方风物,反映小城镇的活气。


七、技术要求

作品以纪实手法拍摄,参赛作品除可进行色调、影调调整外,不得进行其他修改,谢绝伪造和改变原始图像数据的作品。投稿作品单幅统一尺寸长边1024像素;组照需拼版,限4--8幅,边长为2500-3000像素;入选后统一调取原始文件,彩色、黑白不限;数码文件不低于5MB,建议使用RAW格式拍摄。


八、 参赛规则

大赛不收报名费,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者必须独立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的审核责任,凡因著作权、肖像权而引发的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及承办方拥有(除商业用途)免费使用权。参赛人员参加有关采风活动时须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相关安全责任和费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定。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九、 投稿要求

(一)投稿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

(二)收稿地址: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电子邮箱:QQ:3160078988@qq.com 

联系人:王济文 严云 电话:0851-85874948)

(三)收稿要求: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格式如例:《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所有投稿作品需统一文件夹并注明“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摄影大赛”打包发送。如不按要求发稿,产生的所有问题由参赛者承担。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500元;

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以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