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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醉美王干山”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宁海县大型活动办公室等
截稿日期:2015-03-30
最高奖品: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宁海县越溪乡王干山是央视庆祝国庆65周年特别节目---“日出东方”直播点,“观东方日出,看沧海桑田”是王干山的绝妙写照。并列为浙江省老年摄影家协会省内唯一的摄影点。为助推“两美宁海”建设,展示越溪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人文风情,特举办浙江省“醉美王干山”摄影艺术比赛。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宁海县大型活动办公室
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浙江老年摄影家协会
宁海县摄影家协会
活动时间:截至2015年3月30日(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 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60名 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备注:个人所得税由作者缴纳)。
参赛须知:
1、作品需反映宁海县越溪乡自然风貌和人文历史等积极向上的内容,主题不限。
2、作品要求:本次比赛收电子稿件和邮寄稿件,电子稿件边长为1000像素,邮寄作品印成10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幅—8幅),数量不限。投稿时请在作品中注明姓名、标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本次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对于获奖的摄影作品,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品质达5mb以上的原作品电子文件或作品原底,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5、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广告等用途,不另付稿费。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6、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7、此次比赛将邀请省级以上摄影专家作为评委。
8、投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梦婕 15968438242
0574-65367604
投稿邮箱:nhyuexi@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