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濯水古镇全国摄影大赛征稿

主办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0-10-20

最高奖品:稿酬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主办: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重庆市黔江区摄影家协会、重庆鸿业(实业)集团

 

濯水是重庆市黔江区阿蓬江畔的一座千年古镇,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多彩的民族风情。为了更好的向世人展示濯水古镇的风采,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将濯水古镇命名为重庆市首个摄影创作基地并主办“濯水古镇全国摄影大赛”,现在开始面向全国征稿。

一、作品内容

表现濯水古镇及周边优美的自然风光;反映濯水古镇丰富的人文风情和古镇人的精神风貌。

二、奖项设置

特级精品奖1幅,稿酬10,000元 ;

一级精品奖2幅,每幅稿酬5,000元;

收藏级精品奖3幅,每幅稿酬3,000元;

精品奖5幅,每幅稿酬1,000元;

优秀作品奖10幅,每幅稿酬500元;

入选作品奖50幅,每幅稿酬2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和入选作品奖的数量不限,获精品奖的作者不得重复。所有入选作品均由重庆市摄影家协会颁发证书。本市作者可作为入会条件并有积分。

三、参赛细则

1、 胶片、数码拍摄均可。规格:10英寸照片,宽幅照片最宽边为31cm,方幅边长为20cm。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需用透明胶纸依顺序在背面连接),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2、主、承办方针对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且不支付除前述奖项以外的其他费用。每幅作品背面均请注明“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5项内容。不得在作品正面加入作者姓名等信息,不得对作品添加边框或进行装裱,不接受网络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

3、 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集5M以上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4、承办方重庆市黔江区鸿业实业(集团)公司享有该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在出版物、相关报刊和网络宣传和其旅游商品开发中无偿使用获奖作品。

5、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 作品允许对色调、反差、锐度、色阶等效果做后期调整;但如果改变作品原状、添加元素和其它创意的需要在作品背面明显注明“创意”,纳入创意类作品评选,不单独设立奖项。

7、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濯水古镇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的各条规定。

四、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2010年10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颁奖日期:2010年11月(具体日期待定)。

五、作品评选:

本次大展由摄影界专家于2010年10月底进行评选(评委作品不参赛)。获奖名单将在重庆摄影家协会网公布。

六、特别提示:

各省市摄协会员若自行或组团到濯水古镇创作,景区管理部门凭会员证给予适当的优惠。组团创作请提前与承办方联络,我们将安排向导配合并提供可能的条件。

创作题材提示:濯水古镇、阿蓬江、蒲花河、地下河、洗墨桥、红军渡等自然风光;古镇建筑,石机坨宋代古窑、土司墓群、悬棺墓群、编钟、阿蓬江古人类、濯水古钱币等等人文遗迹或文物;濯水煮酒、制糖、绿豆粉等地方特色饮食制作;制香烛、银铜匠、黔龙扇、木雕、徽墨制造等传统加工业;后河古戏、傩戏、皮影、木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濯水集市贸易和其它濯水人文风情。

七、 投稿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彩虹路409号政府综合楼816办公室

邮政编码:409000 (请于信封上注明“濯水古镇”)

联系人: 陈丽华(联系电话023-79234747)

团队创作联系人:李佳祥(手机 1364828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