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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旅游文化节“赏婺源枫叶,拍民间灯彩”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员会,婺源县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13-12-10
最高奖品: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 2013 年婺源乡村旅游文化节”暨
“赏婺源枫叶,拍民间灯彩”全国摄影大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全国民间灯彩灿烂的传统文化,扎实推进“中国最美乡村”建设,婺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 2013 年婺源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期间,举办“‘赏婺源枫叶,拍民间灯彩’全国摄影大奖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员会
婺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宣传部
婺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婺源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 时间: 2013 年 10 月 1 日- 12 月 10 日止
三、征稿内容:以反映在婺源参加“中国‘山花奖’民间灯彩大赛”各地的灯彩画面为主要内容:
( 1 )、 2013 年 11 月 26 日至 27 日全国 13 支灯彩表演队的灯彩展演、巡游、踩街等过程。
( 2 ) 、 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7 日在婺源 紫阳镇、思口镇西冲村、浙源乡虹关村、江湾镇汪口村、赋春镇、赋春镇甲路村、赋春镇 岩前村、 中云镇、中云镇龙山村等地拍摄的灯彩制作工艺、流程及展演过程。
四、参赛作品要求
( 1 )、本次 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各地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 2 )、不收参赛费。
( 3 )、参赛作品为十寸照片;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为 4 — 8 幅;不收电子投稿; 每件参赛作品必须在作品右下角写明作品标题;背面附简要文字说明,何地灯彩,以及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4 )、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画面可做适当处理及艺术加工,但不可移花接木。 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方便获奖后报送电子文档)
( 5 )、主办单位享有使用获奖作品(含入选)的权力,可以用于宣传和展览,不再另付稿酬。但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 6 )、征稿方案见婺源官方网站和江西省各摄影协会以及全国的相关网站。
( 7) 、 投稿地址;江西省婺源县文公南路(茶叶市场内)紫阳轩,“ 全国民间灯彩摄影大奖赛”筹备组收。 邮编 3332000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含税)、优秀奖、入选作品;
一等奖 1 名 ( 5000 元);
二等奖 2 名 ( 3000 元);
三等奖 4 名 ( 1000 元);
优秀奖 20 名 ( 300 元)。
入选作品 73 名 ( 100 元)
一、二、三等奖的等级奖每人不可重复获得;评委作品不参加等级奖评选。
六、设立 评审委员会
邀请省内著名摄影家 担任评委;评选时间 12 月 12 日;评选结果将在《婺源报》及婺源官方网站公布。
七、欢迎全国摄影协会组织会员参加比赛。在大赛期间,全国各地的省级以上会员可向“组委会”领取婺源灯彩制作区域内的《采风证》进行摄影创作。
七、大赛筹备 小组
组 长;任春才
副组长: 王汝春
成 员: 程洁淮、 程 政、洪元培、张银泉、胡菽芬、 程新德、 陈华英、
联系人: 程 政 手机: 13766458383
张银泉 手机: 138079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