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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旅游文化节“赏婺源枫叶,拍民间灯彩”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员会,婺源县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13-12-10

最高奖品: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 2013 年婺源乡村旅游文化节”暨

“赏婺源枫叶,拍民间灯彩”全国摄影大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全国民间灯彩灿烂的传统文化,扎实推进“中国最美乡村”建设,婺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 2013 年婺源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期间,举办“‘赏婺源枫叶,拍民间灯彩’全国摄影大奖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员会

         婺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婺源县委宣传部

       婺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婺源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 时间: 2013 年 10 月 1 日- 12 月 10 日止

三、征稿内容:以反映在婺源参加“中国‘山花奖’民间灯彩大赛”各地的灯彩画面为主要内容:

( 1 )、 2013 年 11 月 26 日至 27 日全国 13 支灯彩表演队的灯彩展演、巡游、踩街等过程。

( 2 ) 、 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7 日在婺源 紫阳镇、思口镇西冲村、浙源乡虹关村、江湾镇汪口村、赋春镇、赋春镇甲路村、赋春镇 岩前村、 中云镇、中云镇龙山村等地拍摄的灯彩制作工艺、流程及展演过程。

 

四、参赛作品要求 
      ( 1 )、本次 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各地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 2 )、不收参赛费。  

     ( 3 )、参赛作品为十寸照片;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为 4 — 8 幅;不收电子投稿; 每件参赛作品必须在作品右下角写明作品标题;背面附简要文字说明,何地灯彩,以及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4 )、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画面可做适当处理及艺术加工,但不可移花接木。 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方便获奖后报送电子文档)

( 5 )、主办单位享有使用获奖作品(含入选)的权力,可以用于宣传和展览,不再另付稿酬。但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 6 )、征稿方案见婺源官方网站和江西省各摄影协会以及全国的相关网站。

  ( 7) 、 投稿地址;江西省婺源县文公南路(茶叶市场内)紫阳轩,“ 全国民间灯彩摄影大奖赛”筹备组收。 邮编 3332000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含税)、优秀奖、入选作品;

一等奖 1 名         (  5000 元);

二等奖 2 名         (  3000 元);

三等奖 4 名         ( 1000 元);

优秀奖 20 名        ( 300 元)。

入选作品 73 名      ( 100 元)

一、二、三等奖的等级奖每人不可重复获得;评委作品不参加等级奖评选。

六、设立 评审委员会

      邀请省内著名摄影家 担任评委;评选时间 12 月 12 日;评选结果将在《婺源报》及婺源官方网站公布。

      七、欢迎全国摄影协会组织会员参加比赛。在大赛期间,全国各地的省级以上会员可向“组委会”领取婺源灯彩制作区域内的《采风证》进行摄影创作。

七、大赛筹备 小组

组   长;任春才

副组长: 王汝春

成   员: 程洁淮、 程   政、洪元培、张银泉、胡菽芬、 程新德、 陈华英、

联系人: 程   政      手机: 13766458383

张银泉      手机: 138079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