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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通化”摄影大赛活动启事

主办单位:通化市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3-10-15

最高奖品:奖金2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进一步展示通化市近年来经济建设辉煌成就和人民生活巨大变化,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提升通化影响力,由通化市委宣传部主办,通化市委对外宣传中心、通化市摄影家协会、通化日报社、通化广播电视台联合承办“美丽通化”摄影大赛,集中展示通化风土人情、美丽山水和城市风光,打造“美丽通化”良好城市形象。为确保此次摄影大赛活动圆满成功,特制定“美丽通化”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重点围绕通化人文地理、文化遗产、自然风光、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幸福生活等多个方面,集中展示通化风土人情、美丽山水和城市风光,打造“美丽通化”良好城市形象。同时,收集整理建立“美丽通化图片库”。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中共通化市委宣传部主办,通化市委对外宣传中心、通化市摄影家协会、通化日报社、通化广播电视台承办,通化日报社、通化市广播电视台、通化市政府网提供媒体支持,具体事项由通化市委对外宣传中心、通化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由摄影家、媒体记者、部门领导组成摄影大赛评委会负责评审。此活动将在市级媒体、市政府网站、通化宣传网、关东摄影网、长白山词林以及七个县(市、区)政府网刊发活动启事。

三、具体内容
  参赛人员可以用多元视角记录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通过自然风光、人文社会、改革发展的动人瞬间来全面展示“美丽通化”的生动实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取得的喜人成果,展现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多彩生活。共分五大类:
  (一)山水风光类。作品主要展现通化迷人的自然风光、旅游景区、地形地貌和优良的生态环境。
  (二)历史人文类。作品主要展现通化深厚的历史底蕴,独特的民间艺术、民间风俗、历史古迹、传统节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  
  (三)特色资源类。作品主要通过“中国人参之乡”、“中国中药之乡”、“中国葡萄酒之乡”、“中国松花砚之乡”、“中国优质稻米之乡”、“中国滑雪之乡”等“六乡”之美誉,展现通化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动植物资源、农特产品资源、矿产资源。
  (四)经济发展类。作品主要展现“抓项目、兴产业、惠民生、促发展”战略下,全市食品、医药、冶金三大支柱产业和机械制造、能源化工、新型建材等特色产业及开放通道、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外资外贸、项目建设等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
  (五)民生幸福类。作品主要展现2008年以来通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变迁和城市风采风貌;近些年来通化民生行动计划、文化惠民计划给百姓带来的巨大变化和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近年来通化市获得的荣誉称号标志性图片等。

四、活动规则
  1.本次活动面向全国,所有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参赛。鼓励近些年创作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但须取材于通化市行政区域内。
  3.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参赛者的法律责任。
  4.本次大赛只接受JPG格式的电子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使用高清晰度的数码相机拍摄(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图片不小于3MB,所有获奖和入库作品需提供可用于制作放大的原始文件,不按期提供原始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项。参赛作品按作品类别提交,并详细标注作品题目、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5.所有收入图片库的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媒体报道等用途。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单位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不另付稿酬。
  大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征集时间
  本次大赛活动周期为2013年6月——10月,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10月15日。

六、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统一发送至官方邮箱(对于单幅参赛作品也可直接发送):1927468801@qq.com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比赛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收入到“美丽通化图片库”,没有获奖的作品收入到图片库中每幅作品奖励50元。所有获奖者和收录到“美丽通化图片库”的作品将颁发证书。(注:同类别一、二、三等奖不兼得)

八、评选办法
  大赛评委会将从创造性、真实性、艺术性和拍摄质量四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10月下旬在通化日报、通化市政府网公布。

九、成果反映
  1.所有获奖及优秀作品将统一收录到“美丽通化图片库”。
  2.通化市委对外宣传中心将协调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新浪网、中国吉林网和通化市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和商业网站开辟“美丽通化”摄影大赛专题,统一刊发获奖及优秀摄影作品。
  3.主办单位将择优在《吉林日报》和《通化日报》等主流媒体以专版形式刊发部分获奖作品。 
  4.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作品结集出版,免费赠送给获奖者。

十、联系方式
  “美丽通化”摄影大赛组委会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702号 通化市委对外宣传中心
  联系人:祝双林 宋振宇
  联系电话:0435-3213174  15044551189 13274351555
  组委会官方QQ:1927468801
  邮编:134001


“美丽通化”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