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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2015年“绿海明珠”杯摄影比赛征稿

主办单位:洪雅县委宣传部,洪雅县林业局

截稿日期:2015-09-18

最高奖品:现金3000元及证书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手机类

洪雅素有“绿海明珠”之美誉,森林覆盖率达70%,在四川省林业厅刚刚公布的10处首批试点示范基地中,洪雅玉屏山森林康养基地、峨眉半山七里坪国家森林度假村成功入围。全国八大林场之一的洪雅林场置身其中,拥有瓦屋山、高庙(七里坪)、柳江(玉屏山)、槽渔滩等风景名胜区。自然风光绚丽多彩,风土人文积淀淳厚,是国内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摄影爱好者创作的胜地。

为广泛宣传洪雅,让更多的人了解洪雅生态自然风光,热爱洪雅,关心洪雅,洪雅县委宣传部、洪雅县林业局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绿海明珠”杯摄影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将征集洪雅境内的多色谱林业景观带、森林景观、森林生态文化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从多角度、多层次展示洪雅生态美、自然美、人文美,为洪雅经济建设和旅游发展添光增彩。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洪雅县委宣传部

洪雅县林业局

承办单位:

洪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洪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洪雅县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细则

(一)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热爱洪雅、关心洪雅的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洪雅境内。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但可投稿注明为编辑此次摄影画册选用(画册选用后将支付一定稿酬)。

3.作品只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使用电脑技术合成、添加或删除改变原始影像。

4.参赛作品不限相机、手机(移动设备)拍摄,但必须是原创,一旦发现非本人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以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顺序标注在每张作品标题处,无相关信息视为无效作品,不得参评。

2.每位作者限投20件作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3.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比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5.参赛者一经投稿,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四、其他事项

1.征稿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2.比赛结束后将举办影展及结集出版作品画册,为充实画册内容,将征集与该比赛内容有关的,曾参加其他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而不可参赛作品入集(画册选用后按入选作品支付稿酬)。

五、作品提交

1.本次比赛只收电子文档。

2.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止。

3.收件联系人:张锐红,13909039641,252863820@qq.com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80个奖项

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3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5名(各奖现金1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8名(各奖现金500元及证书)

优秀奖20名(各奖现金300元及证书)

入选作品45名(各奖现金100元及证书)


洪雅县2015年“绿海明珠”杯摄影比赛组委会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