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第四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广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旅游局

截稿日期:2010-12-15

最高奖品:一等奖1名,奖金2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综合类

第四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经自治区领导批准,定于2010年10-12月举办第四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自治区旅游局

承办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参赛作品要重点反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背景下,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焕发出来的蓬勃生机和取得的成就,重点反映广西浓郁的民族风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多彩的城乡新貌、多姿的百姓生活和反映广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新面貌。

三、参赛组别

1、专业组:

参赛人员为各摄影家协会的会员、职业摄影师和摄影记者,其他摄影爱好者也可以自愿参加专业组竞赛。

2、业余组:

参赛人员为各界业余摄影爱好者。

3、学生组:

参赛人员为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大赛奖项

1、专业组

一等奖1名,奖金25000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入选作品35名,每名奖金500元。

2、业余组

一等奖1名,奖金16000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4000元;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800元;入选作品50名,每名奖金300元。

3、学生组

一等奖1名,奖金16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7名,每名奖金4000元;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800元;入选作品20名,每名奖金300元。

4、组织奖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

凡在本次大赛获奖、入选的作品均发证书,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颁发奖杯,获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五、投稿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10年12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请作者在来稿中注明“专业组”、“业余组”、“学生组”字样。每位作者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竞赛。专业摄影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组竞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加学生组的请附上作者的学生证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3、作品要标明作品名称、摄影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大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于其他相关的非商业性宣传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等),凡已经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每位参赛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组照每组算一幅,规格为10英寸(25cm),长幅照片的高度应不低于8英寸(20cm),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作品不能装裱。

6、获奖和入选作品用于“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展,由作者将底片、反转片或使用底片扫描仪或高精度专业的CCD制作电子文件,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格式,文件总量不能少于30M不大于60M,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展品,不按时提供者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展出后,底片、反转片退还作者。

7、作品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不能使用电脑拼接合成等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取消比赛资格。谢绝翻拍作品。

六、投稿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38-2号泰安大厦银座10-A1“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办公室,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88355、2093026。

“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