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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城市》第二届杨浦旅游摄影大展征稿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杨浦旅游局

截稿日期:2010-11-5

最高奖品:一等奖1幅 获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杨浦区,上海中心城区的一个“百年老区”,拥有着上海城市发展记忆的历史弥香,显现着都市地域及人文的特色。共青森林公园,上海中心城区内最大的“生态绿肺”,记录着城市环境的绿色脉络,承载着绿色杨浦的绚丽前景。
在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为营造上海都市的新视觉,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和杨浦旅游局主办、共青森林公园和《旅游时报》协办本次《森林·城市》第二届杨浦旅游摄影大赛。

一、主题和内容
主题:“森林·城市”。内容为拍摄共青森林公园和杨浦区范围内绿色森林与环境和世博与城市的环境,以及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低碳的生活反映等。

三、比赛时间
2010年6月23日—10月31日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国籍、性别及年龄不限;
2、参赛者须本人用实名投稿;
3、数码和胶片均可拍摄。黑白、彩色影像不受限制;
4、投稿作品需本人所摄;
5、投稿作品必须是一次拍摄形成的单一影像数据制作的照片(含一次拍摄的在同一影像上的多次曝光),不允许将同一场景形成的多幅图像进行正像合成(HDR)的照片。同时不允许对原始数据作二次创作(指增加或减少影像的元素,修改或替换原图像的景物和色彩等;用彩色记录转为全部黑白形式表现的除外);
6、以照片形式投稿(可以用照相纸打印的图像,不收打印纸和其他载体的图像稿件)。每人限投10幅,一组照片(规定为4幅)为1幅投稿单位计算;
7、投稿作品尺寸要求:一般作品为7?(长边为7?,短边最大为5?);方型照片为5×5?;用宽幅相机(指胶片的宽幅底片制作的照片。用135型及便携式数码相机拍摄选择16:9或宽幅形式的不属此范围)或多幅图像拼接(同一拍摄现场,用接拍方式拍摄两幅以上部分画面的图像)的照片短边最大为5?。组照规定组合后的尺寸为10×8?;
8、投稿者需同时交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刻录在光盘内)。须提供数码拍摄时的原始数据(不能进行压缩);并按投稿登记顺序在照片数据文件上注明:照片号—题名—作者;组照除提供原始数据以外,还需同时提供组合后的数据;胶片拍摄的需提供用专业底片扫描或电分的30M以上/幅的BMP(TIFF)文件(本次比赛不收底片);
9、投搞者须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注明:(1)注册号(投稿时办理)——作品顺序号(此编号要与图像数据的号码相符);(2)作品题名。除此之外,不准在作品正、反面有任何文字和注记;
10、参赛作品勿装裱(不能在投稿影像的空余部分用颜色和线条进行修饰);
11、截稿和收稿点
(1)截稿时间:2010年11月5日(17:00时,以收到稿件为准)
(2)收稿地点:
地点:上海市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三楼市艺术部,寄送请注明“森林·城市摄影比赛”字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62484702-14顾先生);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 获奖金5000元(人民币,下同)
二等奖2幅 各获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幅 各获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幅 各获奖金500元
入选84幅 各获奖金100元
(以上为税前金额,个调税由主办单位代扣)

六、附则
        1、本次摄影即比赛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的2010年度市级摄影比赛。参赛者的获奖、入选作品均被列入市摄影家协会年度记分评定序列;
  2、参赛者在拍摄中须自觉遵守共青森林及相关拍摄地的各项规定,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违者责任自负;
  3、本次摄影大赛未入选照片,在颁奖二周后退稿(限期一个月内办理,过期由主办单位集中处理)。本次比赛的投稿数据(光盘)一律不退还;
  4、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摄影大赛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5、主、协办单位有权选择投稿作品编入画册(入未选的发给一性次100元/幅稿费)。主办单位同时拥有此照片的使用权(不作商业用途);
  6、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相关事宜,均由投稿者自理,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7、本次大赛评选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
  8、获奖、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9、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站/杨浦区旅游局将适时进行报道;
  10、大赛组委会具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