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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截稿日期:2015-5-20

最高奖品:每幅奖金3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2015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为了倡导生态文明,普及环境文化,展示我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取得的丰硕成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营造全市人民共同关注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迎接2015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贵港市环保局和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贵港市2015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摄影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一、主办单位: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单位: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及要求

  (一)用摄影艺术记录和展现“保护环境 生态文明”的主题,通过摄影作品表达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对自然、和谐、良好环境的热爱。

  (二)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贵港市境内(包括三区两县),作品要突出体现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

  (三)摄影作品反映我市在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自然风光、人居环境、小流域治理、环保执法、环境监测以及展示环保战线人员的时代风貌的摄影作品;

  (四)摄影作品反映我市创建生态市过程中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反映我市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的进展,反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城乡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环境保护发生的变化,反映我市“生态立市”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特别欢迎反映通过治理生态环境展现新面貌的影像作品。

  (五)摄影作品反映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反面警示作品。敬请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基层、深入厂矿企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拍摄身边因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給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照片作品。


  (六)摄影作品设环保纪实类和生态环境类。环保纪实类:真实纪录环境监管、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生活等方面作品和反映破坏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反面警示作品。生态环境类:要求用纪实手法,真实地表现我市各地自然风光、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作品。


三、入选作品及展览时间

   本摄影展将精选出100幅入选作品, 每幅奖金300元。

凡在本次展览中入选作品的作者,均给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展览将于“六·五”世界环境日(2015年6月5日)期间在贵港市新世纪广场展出。


四、征稿对象

面向全社会摄影爱好者。


五、征稿截稿时间

2015年5月20日截稿(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六、征稿规则

   1、面向社会征稿,投稿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要贴近主题。

   2、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展览只接收电子投稿,每幅图片大小:长边为800-1024像素,大小不超过1MB。每幅电子照片须注明题目和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作者投稿时须另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时间和相关事项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上相关资料不全的恕不给予评选。

   3、投稿地址:请于2015年 5月 20日前将所有投稿摄影作品小图片和投稿表WORD文档打包压缩,发送到贵港市摄影家协会收稿专用邮箱:ggsyjxh@163.com或专送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处进行拷贝。征稿咨询电话:0775- 4206160,联系人:曹银媛。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地址:广西贵港市荷城路907号(市国土局大楼正对面)。

   4、凡入选作品,作者须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电子文件用于制作展览照片,如不按时提交电子文件,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入选资格。

   5、投稿摄影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展览资格。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选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6、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对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展示、广告宣传、刊物出版、新闻报道、网络宣传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