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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文明 蕉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蕉岭县委,蕉岭县人民政府,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0-04-20

最高奖品:特等奖1 幅 2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蕉岭历史悠久,地灵人杰,名胜古迹多,古有“镇平八景”,今有 “蕉岭新八景”。为充分反映蕉岭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擦亮蕉岭“台胞之乡”、“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生态文明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等名片,决定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生态·文明蕉岭摄影大赛活动,在省内外向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摄影大赛和作品展览形式,展示蕉岭深厚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民情风俗;展示我县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用我们的镜头纪录变化发展中的蕉岭,全方位、多层次表现以长潭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风景如画,峦峰倒影,凝翠含碧的无限韵味。为建设经济宽裕,环境友好,文化先进,社会和谐新蕉岭,打造青山绿川蓝天碧水的美丽家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提供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蕉岭县委 蕉岭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蕉岭县委宣传部、广东蕉岭长潭省级自然保护区、蕉岭县国家税务局、蕉岭县地方税务局、蕉岭县文联。
  协办单位:梅州市摄影家协会、蕉岭县摄影家协会。
  媒体支持:中国·蕉岭网、天下客家摄影网

  三、活动时间安排
  1.开镜仪式:2009年8月15日;
  2.截稿日期:2010年4月20日截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3.作品评选:2010年4月下旬;
  4.颁奖及展览:2010年5月。

  四、征稿要求
  1.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为反映蕉岭县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客家文化、经济建设、百姓生活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组照作品每组不得超过4幅。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摄影作品请自行放大至8R(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不要装裱。作品入选后,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交电子文档,逾期未提交电子文档的以弃权处理。格式一律采用高精度的JPEG格式。
  5.摄影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场景描述。
  6.对于获奖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奖项及奖金
  本次活动征集101幅优秀作品,其中:
  特等奖1 幅 20000元
  金奖2幅 各10000元
  银奖3 幅 各5000元
  铜奖5幅 各3000元
  优秀奖80幅 各300元

  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作品评选结束后,在广东摄影网上公布入选作者名单及获奖作品;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投稿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创作展览部 邮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8730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