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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建国65周年”福建省第24届摄影展征稿

主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4-08-30

最高奖品:证书和一册收入本人作品的作品集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纪实类 艺术类

截稿日期:2014年8月30日(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14年9月5日  

展出日期:2014年10月  

福建省摄影展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鼓励探索与创新。  

    福建省摄影展是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自1965年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3届,共展出千余名作者(人次)的四千多幅精品佳作。  

    “纪念建国65周年”福建省第24届摄影展,即日起征稿,诚邀全省及海外华侨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选送作品参展。  

一、征稿规则  

1.全省各地的摄影工作者及海外华侨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展览分为纪实新闻类、艺术创意类两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组)别。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组照作品每组以不超过6幅为限,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5.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历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福建省摄影展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不符规格不予评选,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8.入选获奖的新闻纪实类照片同时须提供原始文件,如不能提供原始文件者取消入选获奖资格。  

9.请按要求为参展作品填写福建省第24届摄影展参展表。

10.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11.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2.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3.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作品入选及奖项设置  

本届全省摄影展拟评出入选作品260幅(组),设奖如下:  

    1.纪实新闻类:入选作品130幅。  

金奖作品3幅,奖杯及证书;  

银奖作品5幅,奖杯及证书;  

铜奖作品8幅,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作品12幅,作品证书。  

2.艺术创意类:入选作品130幅。  

金奖作品3幅,奖杯及证书;  

银奖作品5幅,奖杯及证书;  

铜奖作品8幅,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作品12幅,作品证书。  

3.组织工作奖和特别贡献奖若干。  

    三、类别(组)释义  

1.纪实新闻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艺术创意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优秀组织工作和特别贡献证书: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福建省第24届摄影展优秀组织工作奖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福建省第24届摄影展特别贡献证书”。  

四、其他说明  

1.署名说明: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2.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以上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3.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选择在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福建摄影报》《海峡摄影时报》上公布。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一册收入本人作品的作品集。  

5.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对本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寄送作品地址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大厦,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收  

邮 编:350025   联系人:傅  勇  

咨询电话:0591—83710843    网址:http://www.fjsy.org  

信封右上角请注明“24届省展作品”。  



                                                

福建省第24届摄影展参展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地区:  

邮政编码:  

详细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  

Email:    

QQ:  

本件(幅)作品类别:    纪实新闻类□;         艺术创意类□;                      

作品标题:  

单幅作品□  

系列作品□共     幅; 系列作品之(    )  

图片说明:  

  

  

  

  

  

作者声明:在提交作品并填写此表时,我已经详细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届摄影展征稿启事之内容。  

  

作者签名(请手写):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⑴ 本表是本届影展每幅(组)参展作品登记表,请用电子方式录入后打印,用透明胶条贴在照片背面。              

⑵ 请在表中的方框标识(□)内划 “√”,以表明您所做的选择。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