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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石塘文化古村杯”摄影大赛征稿
主办单位:仁化县人民政府,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3-12-10
最高奖品:金奖1幅,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主办单位:仁化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共仁化县委宣传部
仁化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仁化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仁化县摄影家协会
为贯彻中共仁化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创建“旅游强县”的重大部署,弘扬仁化悠久厚重的历史文化,宣传仁化纯朴和谐的人文环境,挖掘旅游资源,建设“美丽仁化”,仁化县人民政府、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 广东省“石塘文化古村杯”摄影大赛。
大赛主题:
1、反映以仁化石塘历史文化古村为主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双峰寨、古村落、月姐歌、堆花酒、传统小作坊等方面)的作品;
2、反映仁化辖区内的历史古迹、民俗风情、文化艺术(古塔、古桥、古寺庙、古村落:古城墙、古城堡、古祠堂,古文物、历史遗址、传统民俗:装故事、香火龙、舞春牛、走花灯、舞狮舞龙等,民间信仰、节俗庆典、生活习俗 、传统手工制品工艺、制茶工艺、民间传统小作坊等方面)的作品 ;
3、反映仁化旅游自然风光、旅游配套设施和仁化城乡文明建设方面的作品。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仁化县区域范围内拍摄的作品 ;
2、参赛作品不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不限黑白、彩色。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
4、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5、送稿数量不限,组照最多不超过8幅,但需要粘接为一个整体。参赛作品不退稿;
6、已获得省摄协历次摄影比赛、展览的获奖和入选作品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7、大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奖项设置:
金奖1幅,奖金5000元;
银奖2幅,奖金每幅3000元;
铜奖3幅,奖金每幅2000元;
优秀奖50幅,奖金每幅200元
以上奖项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奖金由仁化县人民政府发放。
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和版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3、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4、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底(提交电子邮件或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的光盘:电子文件要求长边不得低于3000像素,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jpg格式),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供,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不按要求者则视为放弃获奖权利。
截稿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收稿地址:广东省仁化县高坪路40-2号仁化县摄影家协会
邮政编码:512300
电 话:0751-635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