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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总工会2014年度职工摄影大赛方案

主办单位:雷波县总工会

截稿日期:2014-09-10

最高奖品:奖金1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全县职工文化娱乐生活,展现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特开展“美丽雷波”、“魅力雷波”职工摄影大赛,用摄影艺术反映雷波独特的人文历史、展现雷波美丽的自然风光,为雷波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雷波县总工会

协办单位:雷波县摄影家协会


二、摄影类别及奖项


《魅力雷波》人文纪实摄影类

摄影主题:县域人文、历史遗迹。

奖项设置(奖金共51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


《美丽雷波》风光摄影类

摄影主题:全县范围内山水风光、自然生态景观。

奖项设置(奖金共56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

创意奖1名:奖金500元。


三、征集对象:

全县行政、事业及企业职工。


四、征稿要求:

1、应征作品拍摄地点为雷波县境内,分单幅和组图,可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内容积极健康,每人每项最多可参赛5幅作品,组照每幅不超过5张。

2、作品交电子文件。要求: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不高于4000像素。

3、图片电子文档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电话号码,作品于9月10日前交到县委宣传部杨琳处。网络投稿邮箱:462963405@QQ.COM,投稿时需注明“2014雷波总工会摄影参赛”字样及推荐单位。

4、本次应征作品不能合成和改变作品原貌。参赛作品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反之,则不作为参赛作品,视为创意观念类鼓励作品评选。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属作者所有,雷波县总工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益宣传,只作署名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收入雷波县摄影家协会图片资料库,以便推荐使用。

2、获奖作品须提供原始图片,用于商业运作,须与作者商定。

3、此次活动不收参加费,应征的作品概不退稿。

4、应征参赛创作人员的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由参赛作品所引发的版权、肖像权等争议,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6、参赛作品必须突出特征,立意鲜明、用光考究、构图严谨、视觉独特、形象生动,不得重复参赛。

7、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