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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碧龙潭杯”风光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海会镇政府,庐山区旅游局,庐山茶厂等

截稿日期:2014-06-30

最高奖品:奖金2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碧龙潭是庐山的主要景点之一,也是庐山区海会镇一个重点旅游风景区,是第四世纪冰川遗迹,景区内自然景观优美,文化积淀深厚,素有“江南九寨沟,庐山冰川谷”之称。

为进一步扩大该景区的宣传,提升景区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经商定举办“碧龙潭杯”风光摄影比赛。

一、主办单位:

    海会镇政府

    庐山区旅游局

    碧龙潭旅游服务公司

    庐山茶厂

    庐山区摄影协会

二、比赛主题:

    展示碧龙潭秀美的自然景观及兴旺的旅游事业。

三、作品内容:

    2012年以来所拍摄的反映碧龙潭景区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旅游文化、生态农业(庐山茶厂采、制茶)的摄影作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10日,报名采取电话报名和开拍仪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庐山区摄影协会,联系人:桂剡高(15007025277)。

五、开拍仪式及颁奖仪式:

    时间:开拍仪式4月12日上午9时

    上午8:30在庐山区政府大院集中,没有交通工具的统一乘坐大客车前往碧龙潭景区。

    颁奖仪式7月15日上午9时

    上午8:30在庐山区政府大院集中,没有交通工具的统一乘坐大客车前往碧龙潭景区。

    地点:碧龙潭景区

六、截稿时间:

    2014年6月30日下午6时

七、入选作品数量及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300元

    入选奖20名,奖金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入选奖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作品将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八、摄稿要求:

    1、全市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投稿,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题材必须是碧龙潭景区范围内。

    2、报名参赛者将发给参赛证,凭参赛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免费进入景区创作,但必须遵守景区内的各项规定。

    3、摄稿作品扩7寸(组照4张组合在10寸照片内)。作品背面注明标题,参赛证号即可。作品投入设在佳丽彩扩中心的投稿箱内。入选以上的作品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发到组委会指定的邮箱内,每幅作品不得少于2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作品将取消所获奖项。

    4、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作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创意合成作品。

    5、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本次比赛不允许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为此而发生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的画册、举办的展览、网站等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凡参赛摄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8、为了体现比赛的公平公证,本次比赛评审成员不得投稿,但作品可用于展览、制作画册,采用后按优秀奖标准付给稿酬。

九、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及获奖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摄影网、庐山区摄影网和庐山区报上公布。

十、比赛组委会:

    主  任:黄家栋(海会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  安(海会镇人大主席)

    委  员:周时勤(碧龙潭旅游服务公司总经理)

     程启云(庐山区旅游局副局长)

     陈  聪(庐山茶厂副厂长)

    桂剡高(庐山区摄协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碧龙潭景区,由干卫国负责比赛日常事务。

本次比赛联系人:

    桂剡高(15007025277)

    干卫国(13807099119)

    陈  聪(1597991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