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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摄影四十年“十佳摄影家”评选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沧州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4-08-31
最高奖品:不详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艺术类 人像类
自1974年沧州有了摄影组织以来,转眼间已经过去了40年,这期间沧州的摄影家们用手中的相机记录着沧州翻天覆地的变化,印证着无数美好的瞬间影像,为记录沧州、展现沧州、宣传沧州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影像财富。沧州市摄影家协会将在沧州摄影40周年来临之际,对为沧州摄影事业做出突出成绩的沧州市摄影家予以表彰,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凡沧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均可参加,不受年龄、职业限制。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选送纸质作品11幅(包括10张单片+一幅组照[组照限定6-8幅一组]),作品风格、题材不限,作品应能体现作者摄影的整体风格和水平,组照需提交组照说明,本次申报纸质照片和电子文件同时寄送。
2、 申报题材、类型不限,准许混合申报。纪录类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只准许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艺术类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创意类可以进行后期创作处理。
3、申报作品拍摄时间不限,胶片作品需扫底转换为JPG电子格式。纸质作品规格10英寸,申报作品以幅计,并请在背面标注好作品顺序号,作品不得装裱。电子文件格式为JPG,压缩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文件名称与作品序号相符。申报纪录类,另请提供拍摄原始文件以供影像鉴定。作品必须保留EXIF数据信息。
4、申报人必须保证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因作品引起的著作权和肖像使用权问题由申报人负责。
5、重要获奖证书(省以上影赛)需提供复印件。
6、申报作者需撰写200字内个人简介。
7、提交作品不全、超出截稿时间的作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三、截稿时间:
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截止。
四、奖项设置
“十佳摄影家” 10名。
“十佳摄影家-提名奖” 5名。
“摄影组织工作贡献”奖 2名。
五、 评审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评委会将根据申报作品水平、曾获奖项、社会影响力等情况,评选出沧州摄影40年“十佳摄影家”。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内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六、参赛作品投递地址:
纸质作品投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浮阳南大道14号,市文联408室。
电子作品投稿邮箱: 1980280910@qq.com。
组委会联系人:如晨
组委会联系电话:0317-2059001、13903173920
七、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沧 州 市 摄 影 家 协 会
2014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