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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海印象杯”全国纪实风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海外摄影协会等

截稿日期:2011-07-15

最高奖品:奖金 5000 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诚信、务实、创新、求精是中海人的服务理念,三十多年来,中海人始终秉承这一服务理念,不断在前进中发展壮大,被称誉为地产业的“黄埔军校”,2011年1月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荣获“中国最受尊敬企业•十年成就奖”。为更好的展现中海人的企业文化、人文精神、中国海外摄影协会携手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共同举办第四届“中海印象杯”全国纪实风情摄影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中国海外摄影协会  中海地产集团物业管理部 

承办单位: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协办媒体:

深圳报业集团、凤凰卫视中文台、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深圳电视财经生活频道、《人民画报》、《人民摄影报》、《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摄影之友》、《中国摄影家》、《摄影世界》、《数码摄影》、香港《中国旅游》、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

 

征稿日期: 2011 年 3 月 20 日—— 2011 年 7 月 15 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 2011 年 7 月

颁奖时间: 2012 年 8 月

 

一、规则

1 、本届大赛旨在综合呈现全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展示全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以此促进全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

2 、作品规格: 10 英寸,即最长边为 10 英寸( 25 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不接受 PS 作品,黑白及彩色作品均可。组照不超过 8 张。

3 、请填写参赛表格,用正楷写明参赛类别、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4 、参赛者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5 、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出版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 、所有来稿,展览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7 、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8 、评选结果公布、组委会通知获奖作者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信息领取奖金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奖金统一归入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基金。

9 、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吕厚民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艺术荣誉总顾问、中国摄影家协会顾问、中国民族文化促进会

       副主席、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名誉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艺术荣誉总顾问

杨元惺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摄影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中国艺术摄影家学会主席、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朱宪民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艺术摄影学会执行主席、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王玉文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辽宁省文联副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李伟坤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文联副主席、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胡  颖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王  苗 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副社长、香港《中国旅游》杂志总编、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任国恩 著名摄影家、著名邮票设计家、中国艺术摄影协会副主席、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吴建斌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财务总监

曾石泉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主席

 

副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崔铎声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荣誉主席、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卢杰英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荣誉主席、深圳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

王  石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  捷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

房凤堂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深圳市免税集团监事会主席

张明鸣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深圳市盐田港集团副总经理

宫少林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招商证券董事长

王纪言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凤凰卫视中文台台长

蔡国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

丁福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党委书记、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

王礼贵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本部(深圳)营运总监、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

彭  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现场业务处处长、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不参加评选)

王 琛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深圳市新翔广告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评审组委会: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艺术指导委员会国家级专家组成。

 

三、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分设风光、纪实两大类,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  2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 1 名,每名奖金 5000 元。

银奖  4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 2 名,每名奖金 2000 元。

铜奖  6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 3 名,每名奖金 1000 元。

佳作奖  20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 10 名,每名奖金 200 元。

优秀奖 30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 15 名,每名奖金 100 元。

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获得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颁发的证书 , 金、银、铜获奖者均颁发奖杯。

 

四、参赛作品解释

1 、以反映中海地产、物业、小区生活、企业文化等为题材的作品;

2 、以反映中海地产近年来的卓越成就和繁荣发展为题材的作品;

3 、以反映中海地产开发建设新成就、企业活动以及中海人精神风貌为题材的作品;

4 、记录全国各民族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的作品,如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风土习俗、

   生产和生活方式及传统艺术等。

5 、通过各种自然景观,表现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

6 、以环保意识为指导思想,用纪录手法再现地球资源、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的生态变化等。

 

投稿地址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 2 期东座 705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收)

邮编: 518040

电话: 0755-88353199               传真: 0755-88353066

网址 :www.135-120-220.com

 


第四届“中海印象杯”全国纪实风情摄影大赛参赛表格


作品名称  

 

拍摄时间、地点  

 

作者姓名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邮  编  

 

本作者承诺,获奖后承认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使用权。    作者签名:(       )  

注:此参赛表复印有效,贴于每幅作品之后。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