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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艾之韵--文化遗产摄影宣传画册》摄影作品征稿

主办单位:永修县博物馆,永修县摄影协会

截稿日期:2015-04-15

最高奖品:赠送摄影画册一本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定格岁月,再现历史”,用镜头见证古艾文明,展示你眼中文化遗产的精彩瞬间。

在2015年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展示永修二千多年历史文化,提升社会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繁荣摄影艺术,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平台,永修县博物馆、永修县摄影协会拟于近期编辑出版《艾之韵——文化遗产摄影宣传画册》,现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

一、征稿要求
1、拍摄对象为永修县境内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含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展示县内古建筑,如庙宇、殿堂、僧塔、会馆、民居、古街古镇、石刻、牌坊、桥梁、堰闸、码头,以及传统戏曲、音乐(如丫丫戏)、民间手工艺、、民风民俗等记忆文化遗产题材。
2、每位作者投稿限5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每组照片不限张数。投稿需附作品名称、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并附200字以内有关拍摄对象和创意等方面的作品简介。作品以JPG格式电子文件提交,文件不小于2M。
3、投稿者需注实名,谢绝网名或匿名参与;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且是原创,未经公开发表,不得修改照片原貌、添加或删除原始照片外的内容;除做亮度、对比度调整和画面剪裁等忠于作品原意的技术处理外,谢绝二次深度创作作品投稿。拍摄活动服从文保机构的管理,严防造成文化遗产的破坏损毁。
4、投稿者对摄影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提倡共同创作),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法定权利权益。因上述因素引致纠纷的,由投稿者承担责任,并取消作品入选资格。
5、所有投稿摄影作品,主办方拥有包括展览、《作品集》出版,以及媒体、网络宣传等方面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投稿恕不退还。
6、本次征稿不设奖项,符合要求的摄影作品通过评委会审定后将刋登在《永修县文化遗产摄影宣传画册》并署作者姓名。凡入选的摄影作品赠送作者摄影画册一本。

二、截稿日期

摄影作品截稿时间为 2O15年4月15日

投稿地址:永修博物馆电子邮箱:YXBWG2010@163.com

联系人:李鸣,联系电话:15879265580。

永修县博物馆

永修县摄影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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