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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5-05-05

最高奖品:不详

投稿方式:网站上传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艺术类 人像类 手机类

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摄影赛事。自1973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至今已成功举办16届。本次摄影展旨在用光影艺术传播湖南之美,呈现湖南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日新月异,把镜头对准中国梦的湖南篇章,记录湖南在实现崛起梦、两型梦、小康梦的进程中,改革创新的主旋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联

主办单位: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规则

1、湖南省各市、自治州和外地湘籍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为纪录、艺术、商业、手机摄影四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5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凡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不能参展。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商业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

5、本次展览采用网上投稿方式。投稿人请登录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www.hpa.net.cn),进入第十七届“省展”专区注册并投稿(已经注册的投稿人可直接投稿),作品长边为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单幅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图片文件名称为作者名+作品名+组照编号(仅限组照),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画面中。图片须包留EXIF数据。投稿人需按投稿页面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6、手机类作品也可通过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投稿:关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通过对话框发送即可。请在发送图片后立即发送相关信息:17届省展+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品牌型号+作品简介。

7、投稿日期:2015年1月29日-5月5日24:00。


三、奖项设置

本届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24件左右。

1、纪录类:共72件。

金质收藏作品2件,银质收藏作品4件,铜质收藏作品6件,优秀作品60件。

2、艺术类:共72件。

金质收藏作品2件,银质收藏作品4件,铜质收藏作品6件,优秀作品60件。

3、商业类:共36件。

金质收藏作品1件,银质收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优秀作品30件。

4、手机类:共36件。

金质收藏作品1件,银质收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优秀作品30件。

5、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可推荐1件作品。

6、网络人气佳作:1件。

7、主办方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十七届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十七届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四、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商业类:商业摄影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4、手机类:指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拍摄的摄影作品,题材不限。

5、评委推荐佳作: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6、网络人气佳作:在入选作品中网络点赞数排名第一的作品。


五、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

2、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5、本届展览拟入选结果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www.hpa.net.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等湖南摄影家协会所属媒体上公布。

6、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5天)将高精度图片(影展作品原稿提交要求:单幅照片像素1200万以上,文件大小不低于5M,建议TIFF格式)发至大展电子邮箱1404276787@qq.com,逾期视为弃权。

7、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作品必须包含EXIF数据(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投送艺术类、商业类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

8.、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10、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电话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0731-82298386,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