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2015年贵港市第二届“美丽贵港.我爱荷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贵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截稿日期:2015-06-30

最高奖品:一等奖,奖金3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2015年贵港市第二届“美丽贵港.我爱荷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贵港市地处广西东南部,西江黄金水道流经境内,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郡新城,自古盛产莲藕,流传着许多与荷有关的美丽传说或景点,如旧八景中的“莲塘夜雨”、“东井鱼歌”、“东湖荷燕”、“仙池橘井”等均与荷有关。贵港几乎是“荷塘包围着城市”,故有“荷城”之称。今日贵港以荷花为市花,并致力于打造“荷城”城市形象品牌和“和为贵”城市特色文化品牌。荷花,婀娜多姿,亭亭玉立,出污不染,冰清涤洁,沁人心脾,赋予人们一生高洁无瑕的品格,荷文化蕴含的纯洁、质朴、向上、坚韧的精神品质和内涵,已成为贵港文化的象征之一。为了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进行摄影创作,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荷城文化,进一步推动荷城文化的发展,并展示荷城贵港的新形象和新风采,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印发〈2015年贵港市第二届荷花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贵宣通〔2015〕8号)精神,在2015年4月至7月第二届荷花展期间,举办贵港市第二届“美丽贵港.我爱荷城”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一、主办单位: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

         贵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宗旨

   以 “美丽贵港.我爱荷城”为主题,通过镜头全面阐述荷文化的内涵,记录并见证贵港市宜居、宜商、宜游的生态环境、民俗风情和文化发展取得的成果,通过摄影大赛活动不断提升贵港市文化品位,培育和打造贵港的“荷城”城市品牌和“和为贵”城市特色文化品牌。


三、征稿内容及要求

   1、以荷城为主题,多角度地反映贵港市城市与乡村新面貌,浔郁大地风华,重点突出反映美丽荷城、生态荷城、和谐荷城、幸福荷城、诚信荷城、活力荷城、人本荷城、文化荷城,作品以纪实手法为主。该类主题选送作品必须是贵港市范围内拍摄,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此类主题接受接片。建议此类主题作品使用数码相机RAW格式拍摄。

   2、以荷花为主题,多维度展现荷花的形象,春夏秋冬、东南西北乃至海内外一切以荷花为题材的摄影作品,拍摄地点不限,艺术、纪实手法均可,鼓励创新手法,不作数码后期的限制,但素材须以摄影方式取得。重点征集突出表现雅荷、风荷、梦荷、境荷、意荷、殘荷等艺术性强的摄影佳作。特别欢迎在贵港市进行创作的荷花摄影作品投稿。


四、评比奖励办法

   本次摄影大赛共设获奖和入展优秀作品106幅(组)。其中:


   1、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

   2、二等奖2幅,各奖2000元。

   3、三等奖3幅,各奖1000元。

   4、入选优秀作品100幅,各奖300元。

   获等级奖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但优秀作品不受限制。

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入选作品的作者,均由主办方统一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展览将于2015年7月中旬在贵港城区集中展出。


五、截稿时间

    2015年6月 3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征稿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将在《贵港摄影网》等媒体上公布。


六、征稿规则

   1、面向全国征稿,投稿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要贴近主题,提倡新意作品。

   2、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展览只接收电子投稿,每幅图片大小:长边为800-1024像素,大小不超过1MB。每幅电子照片须注明题目和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作者投稿时须另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时间和相关事项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上相关资料不全的恕不给予评选。

   3、投稿地址:请于2015年 6月 30日前将所有投稿摄影作品小图片和投稿表WORD文档打包压缩,发送到贵港市摄影家协会收稿专用邮箱:ggsyjxh@163.com或专送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处进行拷贝。征稿咨询电话:0775- 4206160,联系人:曹银媛。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地址:广西贵港市荷城路907号(市国土局大楼正对面)。

   4、凡获奖、入选作品,作者须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电子文件用于制作展览照片,如不按时提交电子文件,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获奖、入选资格。

   5、投稿摄影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展览资格。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选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6、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对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展示、广告宣传、刊物出版、新闻报道、网络宣传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

贵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贵港市第二届“美丽贵港.我爱荷城”
摄影大赛作品附表


作品标题
联系地址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作品说明
拍摄地点
拍摄时间
内容简述(150个字以内)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