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龙舞青秀”摄影大赛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3-07-10
最高奖品:奖金各1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上传或电邮
赛事题材:纪实类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广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广西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的“中国(南宁?青秀)舞龙展演暨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评奖活动”将于6月28日至29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举行,为了进一步丰富本次活动的文化艺术内涵,扩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展现当今和谐盛世风采,提升“龙舞青秀”品牌享誉度,现决定举办“龙舞青秀”摄影大赛。作品征集要求如下:
一、作品内容
围绕“和谐盛世 龙舞青秀”这一主题,拍摄在本次舞龙展演期间与“舞龙”相关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层次记录和表现此次盛况空前舞龙展演大会的生动画面,展现“龙舞青秀”展演活动取得的成就,反映市民群众和全国各地嘉宾及海内外游人好龙、亲龙、乐龙的新生活与新感受,表达“龙的传人”对“中国梦”早日实现的期待,抒发对壮乡首府南宁、美丽青秀美好未来的无限向往。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止(邮寄稿件以邮戳为准,网络投稿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评选出55幅(组)获奖作品,其中:
特等奖作品各10幅(组),奖金各1000元。
一等奖作品各10幅(组),奖金各800元。
二等奖作品各15幅(组),奖金各600元。
三等奖作品各20幅(组),奖金各400元。
同一作者入围作品数量不限。大赛组委会将在赛后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征集对象
中国及世界各地的摄影艺术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广大艺术家、爱好者到舞龙展演现场采风创作。
五、投稿细则
(一)作品规格与形式:
1、彩色、黑白不限,但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等。
2、电子作品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5MB以上,600万像素以上;作品单幅照片的冲印规格为10寸。
3、每位摄影作者选送作品不超过3张(组);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且需注明排列序号,如:组照《××××》之一、组照《××××》之二。
(二)所有参赛作品需在作品背面用小纸片注明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单位、联系电话、作品简要文字说明等,摄影作品需特别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
(三)摄影作品作者送稿时顺附电子文件(摄影作品为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不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经鉴定不是原始数据文件的取消获奖资格。
(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对于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一律不予退稿,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非商业性展示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作品评选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
(九)获奖名单将在南宁新闻网、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
(http://www.qingxiu.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十)本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六、作品寄送
参赛摄影作品务必于2013年7月10日前寄送至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205室,邮编530028),同时发作品电子版到邮箱qxqwxcb@126.com。联系人:陈星、林宝君 电话:0771-5826051。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