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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秋金影金沙湖” 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广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协会
截稿日期:2014-12-05
最高奖品:奖金5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关于举办“金秋.金影.金沙湖” 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广西乐万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老友鬼鬼沙龙网
二、目的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开拓南宁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本协会决定举办2014年“金秋•金影•金沙湖”全区摄影作品网络征集比赛。通过摄影家们的精心创作,对金沙湖风景区生态资源、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和整理,从不同角度充分展示金沙湖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倡导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提升对湖文化、水文化的理解与认知。用相机记录金沙湖的自然景色,呼唤人们对绿城南宁自然生态环境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爱护。进一步提升金沙湖的文化软实力。进而提升协会各会员单位的凝聚力和知名度。为促进南宁市旅游业改革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三、大赛主题和内容
以“金秋•金影•金沙湖”为主题,展现金沙湖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凡表现金沙湖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族风情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征集日程
1.征稿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2月5日17:00截止(收到作品稿件日期为准)。
2.作品获奖公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五、大赛奖项设置
1.1号人气王1名,奖金:500元
2.2号人气王2名,奖金:350元
3.3号人气王3名,奖金:300元
4.优秀作品奖24名,奖金:180元
5.凡参与此项活动,并在老友鬼鬼沙龙网上有作品公示的作者均获得由广西乐万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赠送的金沙湖风景区门票4张(价值120元)。获得优秀作品奖以上的作者,不再赠送门票。
征稿作品公布在网站后,以点击率为依据,从高到低评出30人,其中点击率在优秀作品奖前6名的依次评出1号、2号、3号人气王,其余为优秀作品奖。
六、征稿细则
1.全区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投稿应征。
2.摄影作品必须是比赛通知发出后在金沙湖风景区内拍摄并符合大赛主题。
3.本次大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一律采用电子投稿,不接受纸质作品。每人交作品10—20幅,(不能低于10幅,也不能超过20幅。图片要求边长1000像素以上,不能附加任何边框和文字、水印),作品请注明拍摄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电话)。并附上一段100字以上简短摄影感想或简介(可参照老友鬼鬼沙龙网“沙龙网2周年网庆摄影展”中的“摄影感言”)。图片一律采用JPEG格式与文字文档一起打包发送到老友鬼鬼沙龙网分享邮箱:nnlyggsl@126.com,文件请注明“金秋•金影•金沙湖”字样。
4.作者投稿后,作品陆续在老友鬼鬼沙龙网展示。
5.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用电脑技术合成、加减图像元素的照片自动失去入选资格。
6.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为公示时间。参赛作品在老友鬼鬼沙龙网公示、投票。没有异议方可领奖。
获奖名单将在以下网站公示:
广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协会网站:
http://www.gxtzgl.com/
广西乐万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jshfjq.com/
老友鬼鬼沙龙网:
http://www.lyggsl.com/
7、获奖名单公示后,获“优秀作品奖”以上的作者需在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前向主办单位提供作品原图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等。入选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获奖者,判定为自动放弃领奖权。经鉴定不是原始数据文件的取消获奖资格。
七、参赛要求:
1.“金秋•金影•金沙湖”摄影大赛以“专业加大众”为活动宗旨,无论是专业摄影家还是摄影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积极参赛。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赛者个人资料。如有发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2.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独立原创人,不能进行合作创作,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
3.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永久的无偿使用权,可用于展示、出版或与金沙湖景区相关的广告宣传用途以及互联网等媒体使用,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稿酬费用。
4.参赛者保证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品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八、领奖:
所有获奖者均凭身份证(或复印件)到南宁民族大道111-1号发展大厦东楼1603室领奖。领奖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30日。
联系人: 董小馨 电 话:0771-2386852
联系人: 陆 电 话:0771-2386852
“金秋•金影•金沙湖”大赛组委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