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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大美长汀”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等

截稿日期:2015-08-31

最高奖品:一等奖,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主办: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古韵汀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运用影像艺术全面记录展示长汀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与古韵汀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大美长汀”全省摄影大赛,即日起向全省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长汀县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人居、汀江旅游和人文景观、风土民情、社会生活的摄影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规则  

1.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并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照片背后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2.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x8英寸(20厘米x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不符规格不予评选,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4.鼓励新近力作,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修改的作品。  

5.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解决。  

6.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7.主办单位将出版获奖入选作品集,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8.入选以上证书,可作为加入省摄协的资格条件之一。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150幅,设奖如下(税前奖金):  

奖  项  

幅 数  

奖  金  

积分  

一等奖  

    1幅  

奖  金    10000元  

6  

二等奖  

    3幅  

各  奖     5000元  

5  

三等奖  

    5幅  

各  奖     3000元  

4  

优秀奖  

   10幅  

各  奖     1000元  

3  

入  选  

  131幅  

每幅稿酬     300元  

2  

三等奖以上颁发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发获奖证书,入选作品发入选证书。  

为鼓励长汀县摄影爱好者积极创作,评选结束后,长汀县摄影爱好者参赛的作品由评委再一次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得奖项的作品由古韵汀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另行再予奖励,奖金与证书与上同。  

四、活动日程  

本次活动自 2015年3月1日至 2015年8月31日截稿(以收件日期为准)2015年9月15日组织评选,2015年国庆期间举行展览、颁奖。  

五、投稿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黎明街11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收,邮编:350025,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大美长汀影赛”字样,咨询电话:0591—83710843,联系人:傅勇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fisy.org

   本次活动不收评审费,凡是投稿者即视为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  

 

“大美长汀”全省摄影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