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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玉木兰杯”吉林省首届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等
截稿日期:2015-8-20
最高奖品:特等奖稿酬3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纪实类 人像类
“紫玉木兰杯”吉林省首届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精神,庆祝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胜利召开,喜迎国庆67周年,举办吉林省首届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用摄影图片形式艺术呈现我省广博、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真实地展现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和谐,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多彩民族.美丽家园”。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吉林省文学艺术家联合会
承办单位: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吉林省图书馆
协办单位:长春市紫玉木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3名证书及稿酬3000元
金奖10名证书及稿酬2000元
银奖20名证书及稿酬1000元
铜奖30名证书及稿酬500元
优秀奖50名证书及全年中国摄影报
纪念奖100名证书及吉林省民族风情画册
作品获奖名额确定以实际参赛作品为准,可临时调整。所有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细则
1、所有参展作品必须取材于吉林省境内,主要反映我省世居少数民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高质量摄影作品。做到民族性、艺术性和展示性兼顾。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展,作者地域不限,拍摄时间不限。
2、稿件内容共分三类:民族文化类(民族歌舞、服饰、面具、狩猎、冬捕、剪纸、传统体育、民俗节庆、宗教场所、宗教仪式、萨满祭祀等);民族经济类(民族生产工具、劳动生活场景、民族传统工艺制作,如打糕、泡菜、制陶、纺织、织染、制酒等);民族人文景观类(民族历史的人文景观,如遗址、建筑、碑刻、古迹、文物等)。
3、参展作品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来稿只收纸质照片。作品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投稿数量不限。组照算一幅,每组限6幅。所有作品均请使用邮寄方式投稿。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每幅(组)作品背面需填写《吉林省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参展表》(附后)。
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和发表资格。参赛和入选作品将由组委会统一调底制作,逾期不接受调底者视同弃权。
4、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
5、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用于本次影展、出版《吉林省少数民族风情》画册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公益活动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凡入选作品作者本人拥有永久著作权。入围作者均有机会参加2015年吉林省首届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6、作品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7、投稿截稿时间:2015年8月20日,以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8、颁奖时间拟定为2015年9月25日上午10点在吉林省图书馆举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投稿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945号一楼《北方民族》编辑部邮编:130062电话:0431-87959656/87989781
联系人:汪亭存 王博 马海波
附:吉林省首届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参展表
“紫玉木兰”杯吉林省首届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展参展表
编号:
作品标题 | 作品类别 | ||
作者姓名 | 投稿总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手机 | ||
电子邮箱 | 身份证号码 | ||
简要介绍拍摄地点、时间和内容,通过作品展示图片背后的民族故事和关联知识 |
注:参展表应附在参展作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