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幸福石家庄”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中共石家庄市委对外宣传局

截稿日期:2015-09-20

最高奖品:一等奖稿酬3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随着石家庄连续第六次入选全国十大幸福城市,“幸福”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一个重要标签。为全面展示石家庄悠远厚重的历史文化、独具魅力的自然生态、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快速稳健的发展步伐以及幸福和谐的人文环境,充分利用摄影这一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表现形式,扩大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幸福石家庄的良好形象,特举办“幸福石家庄”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中共石家庄市委对外宣传局(石家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协办单位: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河北省艺术摄影家协会
石家庄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河北画报社

拍摄作品需以“幸福”为主线
“幸福溯源”类:聚焦历史和文化,以历史遗存、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题材为主。
“幸福徜徉”类:聚焦自然和生态,以自然风光、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题材为主。
“幸福嬗变”类:聚焦城乡和建设,以基建工程、城市新貌、美丽乡村等题材为主。
“幸福创造”类:聚焦产业和项目,以龙头企业、知名品牌、重点项目等题材为主。
“幸福感知”类:聚焦社会和生活,以文明风尚、快乐画面、感人瞬间等题材为主。


1.大赛优先评选新作,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投稿。

2.拍摄形式、作品风格、投稿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每组3-8幅),每组计作1件作品;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参赛;照片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方面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

3.所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制作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同时拥有作品永久免费使用权。

4.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大赛不收费、不退稿,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1.前期评选阶段通过电子邮箱投稿,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3MB以上,图片长边不小于1600像素,保留原始Exif信息,每幅照片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的形式命名;在河北画报官方网站(www.hebeihuabao.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点击下载)后,连同照片一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请注明作者姓名和“幸福石家庄”摄影大赛字样。

2.作品入围后,承办单位将调取原始数据,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以及纸质照片,未按期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3.纸质照片规格: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2英寸(30.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10英寸x10英寸(25厘米x25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以胶带按顺序相连;每幅照片背后需粘附报名表。

4.同一作者获优秀奖和入选奖的数量不限,但不得重复获得等级奖;稿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通过举办专题影展、制作专题画册等形式展示和宣传入围作品。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幅   稿酬3000元
 二等奖 5幅   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 10 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 50 幅  稿酬各300元
 入选奖100幅  稿酬各100元


征稿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9月20日

1、 邮件征稿
  电子邮件:hbhbs2015@163.com
2、 来信征稿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142号河北画报社307房间 邮政编码:050011


咨询:河北画报社 0311—8604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