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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佳能影像发现“丝路之美•最美甘肃” 摄影大赛细则
主办单位: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甘肃省文化馆
截稿日期:2015-08-31
最高奖品:价值20,000元的佳能产品等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网站上传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比赛主办方: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甘肃省文化馆
承办方:
兰州晨报
协办方:
甘肃新视窗EOS俱乐部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2015年6月16日0时至2015年8月31日24时(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获奖公布:2015年9月10日(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2015年7月31日、8月31日(官网特别奖)
投稿方式:
1佳能(中国)官方网站专业投稿平台,链接:www.canon.com.cn/gansu
2参赛者也可将参赛作品直接发至甘肃新视窗EOS俱乐部,邮箱:gsxsceosjlb@163.com;也可网上加QQ:773679526投稿。
3现场投稿:参赛者也可携带U盘前往甘肃新视窗佳能金牌店(东岗西路249号兰大科技园108室)现场提交。联系电话:0931-8622839 手机:18193176929(陈先生)
征稿细则:
1参赛者只限于合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相机拍摄。*包括合法居住在大陆地区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
2本次比赛投稿作品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组照按一幅计。专题组图作品,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
3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由主办方选择的专家评审进行审查。提供合成作品的参赛者将丧失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4如参赛作品与任何作品出现雷同,比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的参赛作品向参赛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参赛者应向主办方提交真实有效的创作证明。如果参赛者无法证明自己为作品真正作者的,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或疑似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参赛者之间因为作品雷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或者纠纷应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并且该争议或者纠纷与本次摄影大赛及其主办方、承办方一概无关。参赛者不得提交以往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摄影赛事、国内顶级摄影赛事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判定其他赛事级别以本大赛评委团决定为准)。
5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但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甘肃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要求附带100-200字对文化的说明。
6作品参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不接收纸质照片,邮件及现场投稿统一接收数码jpg格式的数码数据文件(或tif格式文件),照片不能小于2M(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并且同时提供作品原片。如不能提供作品原片,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网络投稿作品需为jpg、gif、png、jpeg格式的数码数据文件,单张照片不超过10M。
7网络投稿作品后,本次比赛的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的参赛作品展示页。与本次比赛无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参赛者需重新提交作品。
8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在佳能(中国)官方网站、兰州晨报大陇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9参赛作品一经递交予主办方/协办方,均等同于参赛者已授予主办方/协办方不可撤回及独家的无期限的权利使用、编辑、修改或复制递交的照片做任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电子媒体、网络及其他主办方认可的方式进行宣传、广告及推广等商业用途,而无须另外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补偿参赛者。对于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做任何目的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
10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部分个人信息,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细则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并签署保密协议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法律要求的情形;
11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即取消一切资格。
12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在提交作品之前自行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参赛作品被质疑为侵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之内容)的,主办方有权核查。核查过程中,主办方有权暂时删除参赛者网络投稿作品。确系侵权作品或主办方有合理怀疑的,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甚至取消参赛者资格,如果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13所有参赛者提交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提供具有色情、暴力、社会阴暗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4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5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原件。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6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予以补充。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视为其已充分理解本细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细则约束。
本次大赛设:
特等奖(1名): 价值20,000元的佳能产品+价值1,999元Columbia哥伦比亚奥米防水夹克/名
一等奖(1名): 价值10,000元的佳能产品+价值1,999元Columbia哥伦比亚奥米防水夹克/名
二等奖(2名): 价值6,000元的佳能产品+价值1,999元Columbia哥伦比亚奥米防水夹克/名
三等奖(3名): 价值2,000元的佳能产品+价值1,999元Columbia哥伦比亚奥米防水夹克/名
优秀奖(100名): 获得佳能官方网站和论坛展览展示机会+价值79元Columbia哥伦比亚专业户外水壶
官网特别奖(6名): 价值799元 EF 50mm f/1.8 STM镜头或价值789元E518经济打印一体机(随机)
* 通过佳能官网鲜活你视界页面(链接:www.canon.com.cn/gansu)投稿的参赛者将参加官网特别奖的评选。主办方将分别在7、8两个月最后一天17时对鲜活你视界页面上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赞数量统计,每月点赞数排名前3名作品的参赛者将获得官网特别奖。官网特别奖共进行7月和8月两次统计,获奖名额共计6名。7月的点赞数量在月底统计后将全部清零,从8月1日0时起重新开始计算。每人每日只能为一幅作品点赞一次。
* 最终价格以佳能0101商城为准;其余任何途径产品价格,不适用于本大赛奖品参照范围。
* 上述奖品在比赛承办方与获奖者确认后寄送给获奖者,所发生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 本次比赛中,每位参赛者只能获得一个奖项(不包括“优秀奖”和“官网特别奖”)。如该参赛者有多个作品获奖的,主办方将仅授予该参赛者获得的最高奖项(不包括“优秀奖”和“官网特别奖”)。
* 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作品评选:
官网特别奖将由网友点赞数量统计出。其他奖项在8月31日完全截稿后,由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评选环节将由兰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评委:
国内知名摄影师(3名)、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代表(1名)、兰州晨报社代表(1名)
获奖公布:
2015年9月10日,在佳能(中国)官网、兰州晨报大陇网上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确认及奖品发放:
1获奖确认书:本次比赛承办方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将主动与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联络(联络方式以参赛者提供的联络信息为准),向获奖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获奖确认书》。请获奖者按大赛承办方时间要求将签署完毕的《获奖确认书》以JPG形式发送至比赛承办方邮箱,接收截止日期2015年9月18日(含当日)。
2本届比赛各奖项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无法按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照片是合成的或疑似合成的,均视为无效奖项,主办方有权取消该获奖者的获奖资格。
* 如参赛者不确定所持证件是否符合大赛细则要求,建议参赛前与比赛承办方进行确认。
3奖品发放方式:承办方将主动与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联络,办理获奖作品领奖相关手续,承办方在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邮寄出所获得的奖品,邮寄抵达时间视邮寄当地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