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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友爱国际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日本友爱协会
截稿日期:2015-07-31
最高奖品:一等奖,6000元
投稿方式:网站上传 微信QQ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手机类
此次摄影大赛由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和日本友爱协会共同举办。日本友爱协会是日本已故前首相鸠山一郎创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协会宗旨是“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该协会倡导“平等、友爱”,长期致力于推进中日两国青年之间的务实交流与合作,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对日交流的重要合作伙伴。该协会现任理事长为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
日本友爱协会自1981年正式与全国青联建立友好交往关系以来,接收了全国青联派遣的大量赴日青年技术研修生,为我国培养青年人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自2000年起,日本友爱协会申请日本政府“日中绿化交流基金”援助我绿化环保事业,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湖北省武穴市、秭归县、孝感市、福建省厦门市、辽宁省锦州市、山西省临汾市等地兴建“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日青年生态绿化示范林”工程,截至2014年,已援助我资金4.468亿日元,造林面积近5万亩,植树487.9598万株,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生态绿化为载体,为加强两组织的交流与合作,2014年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与日本友爱协会共同举办了首届“友爱国际摄影大赛”。大赛共收到来自36个国家的参赛作品近万幅,11月,在北京21世纪饭店举办了颁奖仪式及优秀摄影作品展,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日本驻华大使木寺昌人等出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青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网等20余家媒体对大赛情况进行了报道。2015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友爱国际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友爱、和平、绿色、人与自然
二、参赛人员范围
年龄45岁以下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不限国籍。
三、奖项设置
(一)摄影大赛奖(获得摄影大赛奖的不再获得网络人气奖)
一等奖1名,60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30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20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5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二)网络人气奖
一等奖1名,30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10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5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三)手机类奖项
创意奖30名,1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感动奖30名,100元/名 (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1个,3000元/个(或同等价值奖品)并颁发证书(由入围获奖作品多的团组织、单位或社团获得)。
(五)友爱奖2名,5000元/名(或同等价值奖品) 并颁发证书。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15年6月10日——7月31日
作品要求:
1.作品的版权需具有原创性,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合法,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不得涉及诽谤、色情、暴力,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3.每名参赛者可最多提交6幅作品。除纪实类作品外,可以对作品进行后期处理,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本次大赛设置手机拍摄奖项,可接受手机拍摄的作品。
●数码电子作品单个文件大小在2m—8m之间,每幅作品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数码电子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
●手机拍摄图片,可通过微博或微信链接到官网上传参赛作品。
4.本届摄影大赛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单位拥有永久使用权(包括用于画册、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5.凡在知名媒体或国家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参与评奖。
6.本届大赛的专家评审视为最终评奖决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