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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08-03-12

最高奖品:奖金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主办单位: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雕塑公园、广州旺地樱花种植实业有限公司


由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办,由广州市雕塑公园、广州旺地樱花种植实业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广州樱花文化节即将在广州雕塑公园盛大举行。为了记录这一盛况,赋予本届樱花文化节丰富的活动内涵,张扬樱花的唯美与参加樱花文化节的乐趣,为了繁荣我省的摄影事业,决定联合举办《浪漫瞬间·美丽永恒——樱花摄影大赛》。

官方活动网站:http://www.cn-sakura.com/  

 

(一)参赛条件

1、所有摄影爱好者;无条件限制,重在参与;

2、自愿遵守本次大赛的相关规定。

(二)拍摄题材(以下题材为主)

1、烂漫樱花  

体现樱花的美丽烂漫、樱花十二景、樱花节活动等

2、浪漫情侣  

体现情侣爱情、浪漫、樱花等

3、温馨家庭  

体现家庭、温馨、和睦、樱花等

4、青春岁月  

体现青春、活力、激情、同学情、战友情、樱花等

5、童真童趣  

体现天真、活泼、樱花等

6、夕阳美景  

体现晚年、幸福、樱花等

(三)奖项设置

1、金牌奖1幅:奖金10000元;

2、银牌奖3幅:各奖3000元;

3、铜牌奖5幅:各奖1000元;

4、优秀奖80幅:各奖200元。

获奖者均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

(四)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不得脱离本届樱花文化节的内容范围。

2、参赛作品背面要写清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3、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应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不得弄虚作假,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

4、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为  25cm  ,正方形边长为  20cm  ,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  30cm  );彩色、黑白均可,不得装裱。

5、凡获奖作品,作者必须提交足够精度电子文件,否则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大赛活动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大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向本次大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

3、报名方法:为方便摄影人创作需要,可凭身份证及证件相片到下述地点报名,交费120元办理摄影证,凭摄影证在  2008年1月28日  ——  3月23日  不限次数进入广州雕塑公园拍摄创作(注:单次门票40元/人)。参赛投稿不限是否办理摄影证。  

3、参赛作品请寄送: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展览部。邮政编码:510080,电话:020-87614883 87304183

活动日期:

1、开镜仪式:  2008年1月30日  下午2:30在广州雕塑公园举行。

2、截稿日期:  2008年03月12日   

3、评选日期:2008年3月13日-14日

4、展出日期:2008年3月15-23日

5、颁奖日期:2008年3月23日(闭幕式)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www.gdphot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