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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虎门.美丽家园》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虎门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虎门镇摄影协会
截稿日期:2015-11-20
最高奖品:金奖: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生态虎门 美丽家园》摄影比赛章程
为展示虎门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新成绩,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在全镇形成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风尚,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由虎门镇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办,虎门镇摄影协会协办《生态虎门 美丽家园》摄影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生态虎门 美丽家园”
二、作品内容
以《生态虎门 美丽家园》为主题,反映本镇自然风光、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体现不同时期生态环保建设、环保设施、环保工作人员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记录虎门生态环境变化,展现虎门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新成绩。
三、征稿对象
国内摄影爱好者
四、 奖项设置:(80幅)
金奖:2幅,奖金各5000元
银奖:3幅,奖金各3000元
铜奖:5幅,奖金各1500元
优秀:15幅,奖金各600元
入选:55幅,奖金各200元
五、 作品要求
(一) 参赛作品要求真实,力求生动,感人,视觉力强,有思想深度,构思新颖,富有时代特点,具有较高艺术性和思想性。作品一律不得做电脑后期合成处理。
(二) 参加比赛交稿规格为8R(长方形长边25cm,正方形长边20cm,宽幅照片长边不得超过30cm,彩色,黑白照片不限,以照片形式交稿。组照作品4至6幅,可拼成单幅提交,长边可以做到30—40cm。
(三) 所有参赛作品不能装裱,背面需写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 本次摄影比赛入选或获奖作品的电子文件(JPG:5MB)由主办单位向作者调取,并统一制作放大装裱进行展览。作者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能送交电子文件的,视作自动弃权。
六、 附则
(一) 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非商业宣传(著作权归作者本人),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如使用非入选作品印制摄影集,则按入选处理。
(二) 主办单位有权把参赛来稿作品推荐、上送各级摄影比赛、非营利展览和新闻媒体、有关杂志刊登,其奖金、稿酬由使用单位按其规定支付给作者本人。
(三) 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及个人隐私权等有关法律问题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 本次摄影比赛所遇来稿不退,由主办单位存放。
(五) 凡送稿参加本次摄影比赛则视同承认本章程,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比赛有解释权。
七、 收稿单位及截稿日期
影像虎门艺术中心
联系电话:0769-82881102
2015年11月20日
八、 评选日期及地址
2015年11月25日
虎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九、 展览日期及地址
2016年元旦期间在广州展出
虎门镇文学艺术联合会
虎门镇摄影协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