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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风光风情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农业展览馆

截稿日期:2007-12-14

最高奖品:一等奖:2名 各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美林湖国际社区——清远风情摄影大赛  

征 稿 细 则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农业展览馆  

赞助单位:美林湖国际社区  

  

为促使社会各界对清远地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对清远地区“三农”工作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注和了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清远市人民政府、清城区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华南(清远.清城)农业博览会。在此前夕,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和广东省农业展览馆共同举办《美林湖国际社区——清远风情摄影大赛》,通过此次摄影大赛宣传清远的社会风貌,并提高清远农博会的知名度。  

本次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将于清远农博会期间在清城区凤城广场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多角度、多方位的记录清远地区农村、农业、农民生活的风貌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象,倡导健康文明的时代新风;展现广州后花园  

——美林湖国际社区优美的景色;展现清远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乡”和“中国漂流之乡”的魅力。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各10000元  

二等奖:5名 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 各1500元  

优秀奖:80名 各300元  

本次大赛三等奖以上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获奖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三、投稿、颁奖、展览时间及地点:  

截稿日期: 2007  年  12   月   14   日  (以收到为准)

颁奖日期:2008  年  1  月  1  日 

展览日期:2007  年  12  月  28  日2008  年  1  月  1  日 

展览、颁奖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城广场  

 

四、评委会组成:  

清远农博会组委会委托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

 

五、参赛要求:  

1、凡反映清远地域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内容包括: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城乡的发展变化及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生产、生活风貌等,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不接收电脑特技制作的作品,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送稿数量不限,不得装裱;
3、组照限4-8幅,每幅须输出8R照片后用透明胶连接;  

4、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5、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6、获奖的作品使用权归清远市人民政府、清城区人民政府、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农业展览馆、美林湖国际社区,包括出版、展览、广告、专题CD、专题网站使用,不另付稿酬;  

7、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凡投送作品参加比赛者,都视作承认并同意本比赛所订之规则;  

8、参赛来稿一律不退;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六、收稿地址:  

1、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创作展览部 邮编:510080

联系人:宋海晖 电话:020-87304183

  

2、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农业局办公室,并在信封面注明“摄影大赛稿件”。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邮编:511500  

电话:0763—3939246、3939067  020—37637545

联系人:柯先生

注:专题创作活动安排在12月1日,具体活动敬请活动留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