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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龙文之美--福建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截稿日期:2015-12-10
最高奖品:奖金10000元及证书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漳州市龙文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漳州市的新城市中心区,是漳州市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示范区,是首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
通过此次摄影大赛,用镜头形象展现深入挖掘龙文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以独特的艺术之眼发现龙文区打造“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美丽形象,推动社会各界更直观地认识和了解龙文的最新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美丽龙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漳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稿酬设置
奖项 | 幅数 | 奖金 | 积分 |
一等奖 | 1幅 | 奖金10000元及证书 | 4 |
二等奖 | 3幅 | 各奖4000元及证书 | 3 |
三等奖 | 10幅 | 各奖1000元及证书 | 2 |
入选作品 | 86幅 | 每幅稿酬200元及证书 | 1 |
三、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应为近年来在龙文区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单幅或组照(不超过6幅)均可,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20幅(组)。
2、投稿作品统一设置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为3M以上,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HDR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移位、删除图内景物、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投稿作品大小不低于3MB,谢绝提供电脑制作的创意作品。
3、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并附作品简介、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资料不齐的作品恕不参与评选。
4、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5、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使用,除一次性给付作者大赛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
6、本次入选以上者可作为加入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积分条件.
四、起征和截稿日期
本次大展征集自发文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截稿。
五、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和个人信息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878984528@qq.com,投稿作品文件名应注明:作品题目、作品简介、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18065665765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
2、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有关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