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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济南.水韵泉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

截稿日期:2015-04-01

最高奖品:特等奖, 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济南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

“生态济南 水韵泉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营造水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提升民众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和水文明理念,由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联合主办,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济南市摄影家协会支持,济南文硕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承办“生态济南水韵泉城”摄影大赛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大赛主题

以“生态济南 水韵泉城”为主题,通过现代摄影技术,生动记录济南人民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精彩瞬间,充分展示“泉涌、湖清、河畅、水净、景美”的建设成果,分别呈现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功能区、城市泉水景观生态功能区、沿河湿地保育生态功能区、北部平原水网生态功能区的各色风貌,为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提升民众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和水文明理念。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奖杯、证书和画册一本;

金奖 3 名, 奖金3000元、 奖杯、证书和画册一本;

银奖 5 名, 各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和画册一本;

铜奖10 名, 各奖金500元、 奖杯、证书和画册一本;

优秀奖30名,各奖金200元、 证书和画册一本。

针对济南市特有的水文化发展历史,将向社会征集有关与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工程、水文化等密切相关的老照片,组委会特设立“特别奖”奖项,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2013年1月后于济南市境内拍摄。作品必须紧扣“生态济南 水韵泉城”主题,与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工程、水文化等密切相关,能够充分反映我市泉水、湖泊、河流、水库、湿地等建设成果和景观风貌。

2、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保存为jpg格式,最长边不可超过960像素并须保证能够提供300dpi拍摄原稿,打印尺寸不小于A4或不低于500万像素,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许凭空增加臆想内容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投稿作品须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得奖项。每名作者不限投稿数量,组照每组不多于6幅。

四、作品征集

所有参赛作品为电子文件,请以jpg格式传至电子邮箱391142261@qq.com。请注明作品名称、简要说明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若确实无法在网上进行传送,请将数码照片送至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营市街151号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
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15966627027)。

五、比赛安排

1、征稿期限为《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止;

2、征稿截止后,由主办方聘请5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奖结果确定后,通过市水利局网站公布,并电话告知获奖者本人;

3、奖金、奖品等由获奖者本人持有效证件至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营市街151号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领取。若获奖者不方便领取,可通过委托他人或邮寄方式领取奖金、奖品;

4、评奖结束后,将适时举办摄影大奖赛获奖作品展,并将获奖作品结集成册,进一步扩大水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力。

六、责任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2、凡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并拥有著作权,对于剽窃、侵权的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3、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市建设办公室

山东省鸟类生态摄影艺术协会

支持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济南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济南文硕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