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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同在莲花山下”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08-12-19
最高奖品:奖金各8000元和奖杯各一座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纪实类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东莞市摄影家协会长安分会
大赛主题:
以长安镇第三届文化艺术节为主题,记录艺术节期间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和表现长安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并反映长安人民的精神生活、民俗风情等。
开镜仪式:
时间:2008年11月23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长安广场
配合内容:全国秧歌舞蹈表演及巡游等。
奖项设置(含税):
一等奖1名 奖金各8000元和奖杯各一座
二等奖2名 奖金各5000元和奖杯各一座
三等奖3名 奖金各2000元和奖杯各一座
入选100名 奖金各300元
以上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参赛作品不限黑白、彩色。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
3、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4、送稿数量不限,组照最多不超过8幅,但需要粘接为一个整体。参赛作品不退稿。
5、大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拥有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选用落选作品按入选作品金额付稿酬。
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和版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3、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4、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底放大制作展出,不按要求者则视为放弃获奖权利。
截稿日期:2008年12月19日
收稿地址:
1、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510080)
电话:020-87678472
2、东莞市长安镇图书馆影友之家(523000)
电话:0769-81766633
信封上请注明“第二届同在莲花山下”摄影大赛”字样。
同在莲花山下长安镇第三届文化艺术节
活动时间表
日期 | 时 间 | 地 点 | 活动内容 |
| 8:30 | 长安图书馆广场 | 全体嘉宾与摄影人合影 |
9:00 | 长安广场 | “同在莲花山下”——长安镇第三届文化艺术节、广东省第十届艺术节长安分会场、千名中外摄影家看长安开幕式 | |
15:00 | 长安广场 | 长安镇首届少儿现场书画大赛 | |
15:00 | 社区广场 | 中国民间秧歌进社区 | |
15:00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首场名人讲座 | |
20:00 | 长安广场 | 中国民间秧歌精品汇演 | |
20:00 | 长安影剧院 | 广东省第十届艺术节小戏小品大赛(第一场) | |
11月 24日 | 19:00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之“中国书法学堂” |
20:00 | 长安广场 | 长安镇第二届广场舞(秧歌)大赛 | |
11月 25日 | 19:00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之“中国画学堂” |
20:00 | 长安影剧院 | 广东省第十届艺术节小戏小品大赛(第二场) | |
20:00 | 广场小舞台 | 聂秀梅、谢志伟歌舞专场晚会 | |
11月 26日 | 20:00 | 广场小舞台 | 东莞市粤韵金声暨长安镇第三届粤曲大赛 |
11月 27日 | 20:00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之“中国现代舞学堂” |
20:00 | 长安影剧院 | 广东省第十届艺术节小戏小品大赛(第三场) | |
11月 28日 | 19:00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之“现代音乐学堂” |
20:00 | 广场小舞台 | 长安镇台商嘉年华晚会 | |
11月 29日 | 全天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之“摄影学堂” |
10:00 | 长安广场 | 长安镇第三届花艺大赛 | |
20:00 | 长安影剧院 | 大型现代粤剧《呼唤》 | |
20:00 | 电视演播厅 | 长安镇第二届“真我风采”青少年主持人大赛总决赛 | |
11月 30日 | 全天 | 长安图书馆 | 文化学堂之“文学学堂” |
14:00 | 长安影剧院 | 长安镇第四届舞蹈大赛总决赛(青年、少儿) | |
20:00 | 广场大舞台 | 东莞市莞邑飞歌暨长安镇第十九届歌唱大赛总决赛 | |
12月 1日 | 20:00 | 广场大舞台 | “同在莲花山下”——长安镇第三届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晚会 |
文化艺术节期间 | 长安图书馆 | 长安镇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摄影展 | |
长安书画协会会员作品展 | |||
长安收藏家协会会员藏品展 | |||
长安文化30年大型图片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