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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广西:2012美丽广西我的家”摄影比赛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截稿日期:2012-11-31
最高奖品:一等奖8名,各奖励1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综合类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协办单位:广西艺术摄影学会
南宁市青秀区农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西拥有5100万人口,12个世居民族和睦相处,历史悠久,少数民族文化、海洋文化、中原文化等多种文化包容并存;广西人民“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胼手胝足的奋斗与建设,取得了后发展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巨大成就。广西的人文特质、民族特质、区域特质的有机整体发展日新月异。为充分展示“八桂大地”广西的独特魅力,展示广西生态优势、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广西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的成就、优势和亮点,特举办“品味广西:2012我爱广西我的家”摄影比赛。
一、比赛主题
品味魅力广西 图赏和美风情
二、比赛宗旨
记录、传播、共享多元文化,展示广西人民和谐美好生活。
号召每一位有责任心、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人士端起相机将美好的时刻和记忆记录下来, 发现最美丽的广西人民、最秀丽的广西风光、最纯朴的广西民风,最绚丽的广西文化,充分展示广西各族人民的生活、秀丽的山水风光、多彩的风土人情、远大的发展前景。
三、参赛对象
区内外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欢迎集体选送作品。
四、参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是表现广西精神、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城乡面貌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人民幸福生活等各方面的发展历程。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广西境内拍摄并符合本次比赛内容要求。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照、组照不限(组照最少不得低于3幅,最多不得超过5幅,须按顺序贴连)。
3、参赛作品规格:每幅作品边长10寸,并不低于20M刻成光盘;每幅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简短的图片说明(10—50字)、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用软件对图片进行合成或分解,改变原影像至失真的作品不能参赛。
5、所有参赛作者,必须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存在法律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本次比赛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全部获奖和入围作品享有一切使用权,用于相关的宣传活动中(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内部学术交流等),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各项规则。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8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16名,各奖励500元;三等奖25名,各奖励300元;入选作品150幅。获奖作品颁发奖金、纪念品及证书;入选作品颁发纪念品及证书。
七、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12年10月15日起至11月31日止。
2、评审及颁奖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
3、展出时间:2013年元旦至春节期间
八、参赛方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及光盘交到或寄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民族文物苑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4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邱莉、黄莹 联系电话:28244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