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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广西北部湾“鼎欣杯”魅影钦州•国际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钦州市旅游局
截稿日期:2015-10-30
最高奖品:每幅稿酬人民币10万元整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综合类
关于广西北部湾魅影钦州•国际摄影大赛延期的通告
首届广西北部湾魅影钦州•国际摄影大赛开赛至今,由于收到的作品数量有限,未能体现“魅影钦州”的主题,部分影友也希望能进行充足的准备,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将赛事延期,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定于2014年12月30日结束的赛事活动将延迟到2015年10月30日结束;截稿时间延迟至2015年9月30日;原定于2015年1月在广西钦州市举办的颁奖典礼也延迟至2015年10月份的钦州“蚝情节”期间(具体时间视“蚝情节”举办时间另作通知),未报名参赛的爱好者可继续报名。
2、原来已经报名的参赛者所投稿件依然可以参加本次评选(原征稿要求的拍摄时间改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拍摄的照片有效);所持参展证可以沿用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仍可不计次数免费进入钦州市任何景区创作,并免费参加赛事组织的学术交流会等活动。
3、原来已经报名的参赛者如果不愿意再继续参加,报名费可以全额退还给其本人。
4、除此调整外,征稿要求、比赛设置的奖金、名额均未作变更。
5、参赛者可登陆大赛官网查询、报名、上传作品,登录地址:http://bbwsy.org/
由于赛事的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特致深深的歉意,请您谅解并期望继续参与此项活动。如有相应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 址:广西钦州钦南区市建安街6号4楼 邮 编:535000
电 话:0777-2828258 传 真:0777-2863391
参赛者可加入我们的QQ交流群进行交流,互动。QQ群:426206423
首届广西北部湾魅影钦州•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4年12月15曰
广西钦州古有“天涯”之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山海相连,物产丰富,风光旖旎,拥有旅游景点30多处,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中,三娘湾旅游区、八寨沟旅游区、冯子材故居、刘永福故居等国家4A级景区闻名遐迩。钦州既是岭南古城、英雄故里、海豚之乡、坭兴陶都,还是中国“荔枝之乡”、“奶水牛之乡”、“香蕉之乡”、“大蚝之乡”、“养蛇之乡”、“龟鳖之乡”,具有打造成为我国高端旅游摄影地的独特资源优势。2013年,《大众摄影》杂志社授予钦州市为“中国好风光”项目拍摄地。
广西钦州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东邻珠江三角洲,地处中国大陆东、中、西三大地带交汇点,是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枢纽,拥有对外开放的高端平台。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以钦州保税港区、整车进口口岸、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台湾农民创业园以及钦州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等为核心的一系列国家级开放平台和特殊政策正在发挥集聚效应。今天的钦州,正走在中国对外开放的最前沿。虽然钦州正向现代化滨海城市迈进,但其“白海豚与大工业同在”的生态发展理念,使这片南中国最后的一片处女港湾,得以“发展与环境分域而治”,仍固守着大片的原生态湿地,以及鸥鹭翔集、渔歌晚唱的原始民俗风情。“一湾碧水、五彩海豚”,探秘钦州魅影之旅,冲击百万摄影大酬金,必定是一个始终激动人心的过程。
一、大展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钦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广西北部湾鼎欣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钦州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日报社、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聚世界焦点 显魅影钦州
三、活动时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
四、活动地点:广西钦州市
五、征稿要求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分纪实、风光、艺术创意三大类。作者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择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选送其它类别。每位作者不论选送几个类别,一个注册号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幅;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材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投稿作品必须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之内创作的单幅作品,不收组照,鼓励创新,但必须是摄于钦州市境内(含市辖县区)的作品;
5、本次活动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6、凡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权,可用于展览、展示、出版或与大展及钦州的公益广告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7、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著作权,在大赛过程发生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所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如有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补充修改更正。
六、获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1、本次大展共评出222幅获选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共3幅, 稿酬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
纪实类1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风光类1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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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意类1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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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质收藏作品共5幅, 稿酬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
纪实类2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风光类2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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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意类1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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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质收藏作品共8幅, 稿酬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
纪实类3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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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类3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艺术创意类2幅, 每幅稿酬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
佳作作品共26幅, 稿酬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
每幅稿酬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优秀作品共180幅, 稿酬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
每幅稿酬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
比赛整体稿酬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
2、获选作者稿酬税款由承办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从稿酬中代扣代缴;
3、同一作者获佳作作品以下(含佳作作品)数量不受限制,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七、评选、展览及出版
1、2015年1月由主办方邀请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全部来稿进行公正认真的评选;
2、本次大展钦州本地作者获选和入选作品不得超过获选和入选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3、艺术创意类作品获选不得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4、所有获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大展组委会印章;
5、出版本次大展精美画册,所有入展作品作者都将获得一册;
6、2015年1月在广西钦州市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投稿须知
1、投稿数量每个注册号限投10幅,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以长边尺寸为准)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装裱;
2、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限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经过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艺术创艺类除外);
3、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参展表》,填写参展证号及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详见附件1、附件2);
4、对于获选作品,主办方将进行调底,在规定时间内,作者必须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和调整后影像的大图文件(保留照片原始EXIF信息)光盘,或提供胶片的底片,用于影像鉴定,之后归还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截稿日期 2014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大展注册事项
1、大展组委会采用注册制,参展者可现场登记注册,也可从大展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注册报名,注册时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版2寸近照等;
注册报名指定网站:
北部湾摄影网:http://bbwsy.org/
(网上正式注册时间:2014年4月1日开始)
2、办理大展参展证(参赛证附有照片及加盖组委会印章);
3、大展期间持参展证可不计次数免费进入钦州市任何景区创作,并免费参加学术交流会;
4、大展期间参展作者参加所有活动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均由本人自理;
5、所有参展人员需交注册费用人民币380元/注册号,注册费以银行转账或汇款形式交纳,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广西北部湾鼎欣文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钦州市永福东支行
账 号:210759120930000141
汇款时请注明汇款用途:注册费
十、投稿地址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建安街6号四楼
首届广西北部湾“鼎欣杯”魅影钦州·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535000 电话:0777-2828258
李先生18907777766 廖小姐15277770892
温馨提示:
参加各项活动人员须佩带大展组委会发放的参赛证,在创作期间请遵守景区的管理规定。
本届大展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大展组委会。
首届广西北部湾“鼎欣杯”
魅影钦州·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4年1月21曰
参展注册表、活动信息、当地精彩摄影作品参见后面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