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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深圳”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

截稿日期:2007-11-20

最高奖品:奖金10000元,奖杯1座,荣誉证书1份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和谐深圳”数码创意摄影大赛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紧紧围绕“和谐深圳”这一主题,激发深圳市民建设和谐深圳、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巨大热情,特举办“和谐深圳”首届数码创意摄影大赛。活动要求以深圳市建设和谐文化、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营造良好社会和自然环境为主线。
  一、 参赛细则
  1、参赛者不限年龄、地域、职业、国籍,所有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以及广大市民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型号的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拍摄,内容应着重表现深圳人的精神风貌、社会生活、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等各个方面。
  3、比赛分纪实类(A组)和创意类(B组)两组进行评选,参赛作品题材、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4、A组作品要求以纪实的手法真实地再现生活,反映深圳人的工作、生活、旅游、休闲、娱乐等人文景观,表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交融,具有独特的摄影视角和视觉冲击力。
  5、B组作品应有创新的立意诠释摄影主题,充分发挥作者的创意理念和想象空间,表现对和谐生活的展望,作品应能体现作者创意思想和思路,同时欢迎其它形式的二次创作、加工、合成的作品参赛。
  6、参赛作品规格8×10英寸照片,单幅、组照不限(组照要求在4-6幅,用透明胶纸作横向连接成整体),彩色、黑白均可,不得装裱,凡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评选。
  7、作品标签请贴在作品背后,请注明标题、姓名、电话、邮箱及详细住址,创意类作品应附带创意说明。
  8、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止,11月底进行评选,12月中旬举行颁奖及展览。
  9、主办单位对入选和获奖作品在有关活动(包括出版物、展览等商业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10、获奖、入选作品统一收集光盘用于画册、展览制作,如作者无法及时将光盘寄送到大赛组委会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不低于30M的TIF文件),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11、 本次比赛将邀请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准则以“创新”、“创意”及“新视角”、“强视觉”为优先。
  12、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蓝月谷影像网公布(Http://www.szbmv.com),并编辑出版摄影作品集,同时在深圳六区进行作品巡展。
  13、参赛作品引起的肖像权等相关事宜作者自行解决
  14、凡投稿参加本次大赛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则。
  二、 奖项设置
A组设“精彩瞬间”奖1名,奖金10000元,奖杯1座,荣誉证书1份;
B组设“最佳数码创意”奖1名,奖金10000元,奖杯1座,荣誉证书1份;
金牌奖 每组各1名 奖金各5000元,奖杯1座,证书1份;
银牌奖 每组各2名 奖金各3000元,奖杯1座,证书1份;
铜牌奖 每组各3名 奖金各1000元,奖杯1座,证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