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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我的家”网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福建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07-10-31
最高奖品:发给证书与奖金
投稿方式:网站上传
赛事题材:纪实类
时间安排
1、8月15日至10月31日止为网络摄影大赛征稿时间。
2、10月1日为网络摄影大赛精品展区发布时间。
3、11月2日至11月5日为评奖时间。
4、11月6日至11月12日为获奖作品公示时间。
5、11月15日至11月30日为发奖作品公示时间。
活动的组织
本次活动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由东南新闻网、福建热线、泉州网、福州新闻网和厦门网联合承办。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成立"福建省网络摄影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591-87829614,0591-87819851,电子邮箱地址是:fnjcf@163.com。
参赛的方式
1、征稿内容:反映2002年十六大以来福建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所发生的变化,以及与福建有关的题材。以小见大,从作者自身经历、周边变化以及所见所闻,通过数码摄影记录各行各业、各方面发生的变化,生动体现大赛主题“展示海西新成就,迎接党的十七大”。
2、作品要求:
①本次网络摄影大赛只接受数码摄影作品参赛,文件不大于1M;图片宽度不小于800像素,采用JPG文件格式。
②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必须与福建有直接关联,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③作品的风格、题材不限,提交作品数量不限、次数不限。
④参赛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⑤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品说明、网名和作者真实名字、手机号码(后两项作为确认获奖作者的依据,不在网上公开显示,各承办网站必须严格保管参赛者所有个人信息,获奖作者的名字可在公示时显示,如果后两项是虚假信息,自动取消获奖资格)。
3、参赛网民:参赛网民不受年龄、地域等条件限制,但拍摄的时间应在2002年之后,作品反映的内容必须与福建直接相关。
4、参赛方式:参赛网民可直接到各摄影比赛赛区进行网上投稿,各网站向网络处推荐的作品如已有同一作品存在,以最早推荐的为准。
版权声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如发生任何可能对第三方版权、肖像权的侵犯,主办方、承办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将取消涉其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均加上承办网站的图片水印,以保护作者的著作权。
3、没有获奖的参赛作品大赛组织者及承办网站均有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编辑、发布的权利,但必须加上图片水印,作者享有署名权。
4、获奖的参赛作品大赛组织者及承办网站均有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编辑、发布的权利或用于展出、制作光盘等非盈利宣传工作,作者享有署名权。
评奖办法
1、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网络摄影奖,分别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发给证书与奖金,证书上分别盖上三个主办方的印章,获奖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参考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