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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武夷山全国精英赛脚斗士风采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南平市人民政府、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09-12-12
最高奖品:奖金 5000以及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网站上传
赛事题材:纪实类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南平市人民政府、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09武夷山全国脚斗士精英赛”(以下简称“精英赛”)定于2009年12月1日-12月4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举办。届时,由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主办的“2009武夷山脚斗士风采摄影大展”将同期举行。
一、影展说明
脚斗士风采摄影大赛的举办旨意借助摄影的特殊表现形式,通过广大摄影爱好折独特的摄影视角,让社会各界人士能够更深的体会脚斗士运动中所蕴含的刚毅、顽强的精神底蕴,同时将武夷山同脚斗士联系在一起,向更多的人展示脚斗士运动独特的魅力。
二、 影展主题
The moment ——掠影脚斗士精彩瞬间
三、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
协办单位: 福建省lomo摄影俱乐部
媒体支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四、 现场拍摄时间/地点:
现场拍摄时间:12月1日至12月4日
现场拍摄安排详情:
12月1日:晚19:30—21:30开幕式:参与摄影拍摄的影友须提前在19:00左右到达会场(武夷学院体育场),由工作人员进行简单说明后开始作品的拍摄。
12月2日—12月3日:比赛现场拍摄
12月4日:决赛拍摄、闭幕式拍摄
现场拍摄地点:武夷山武夷学院体育馆
五、 摄影展征稿对象
国内外摄影师、广大摄影爱好者;
六、 参展作品要求
以独特的视角,挖掘武夷山精英赛中脚斗士运动员在场上激情活力的一面,更完美的诠释其刚强、坚毅的脚斗士精神。内容要求文明向上,脚斗士精英赛开、闭幕式、赛场搏斗风采、幕后感人画面等内容。
参与摄影展的投稿作品可分为电子稿和冲印照片两种形式。
冲印照片投稿的参赛作品尺寸为8-16英寸,组照每张8英寸并粘连在一起。
网上投稿的作品建议将每张照片压缩为800KB以内的JPG格式图片,以便上传与保存。
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传统和数码相机及胶片。参展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参展摄影作品提倡有创意、有特色。
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出版非商业画册、推荐报刊发表等非盈利性用途,不再另付稿酬。截稿时间:12月12日。
七、 摄影展评委会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特聘省市内摄影界资深专家与脚斗士大赛组委会共同担任评委。
八、 摄影展投稿地址
冲印照片投稿地址:
请将参赛作品邮寄大赛组委会
收件人:叶紫娟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东方梅地亚中心A座2102
邮编:100026
请在信封上注明:“2009武夷山脚斗士风采摄影大展”参展作品
电子档摄影作品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统一提交至邮箱 judose2009@163.com
在参赛作品之后附上个人简介(姓名、联系方式等)为保证每人参赛作品能够准确发送,限每封邮件附一张参赛作品以及个人简介。可多封邮件发送。
九、 参展须知及奖项
比赛进行四天,活动结束后各位参赛选手将作品统一上传至指定邮箱或邮寄到指定地点后,由大赛评委共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50名。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 5000以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1000以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500以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 获脚斗士纪念礼品。
参赛需知:
- 获奖名单及作品将在脚斗士官网(www.judose.com)以及央视五套《挑战脚斗王》栏目中公布,并以图文形式登上国内知名媒体人民网、搜狐网、新浪网、- 新华网、MSN资讯网、中华网、腾讯网、华奥星空网、雅虎网等多家网络媒体以及摄影专区;
- 获奖作品将予以载入脚斗士辉煌的奋斗历程之中。作为宣扬脚斗士独特运动魅力的形象载体,以图文说明的方式登上脚斗士官网、出版书籍、画册。
- 此次摄影大赛为每年常规比赛,年终将在以往参赛的摄影作品中评选出脚斗士金奖、银奖、以及铜奖并举办脚斗士摄影作品展;
- 获奖作品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拥有使用权;
- 本次比赛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拥有最后解释权
十、脚斗士风采摄影大展创作团
为了方便摄影人前往福建武夷山角度现场进行摄影纪录创作,此次摄影大展主办方特与武夷山当地政府协商可以成本价格接待前往旅游、拍摄的广大影友。
摄影创作团重点费用概要:
- 11月30日下午3点 北京西车站出发,至12月月5日返回,共5天。
- 费用:1104 /人 【含火车票、当地住宿费,不含餐;/火车(硬卧下铺) 价格:402 来回 804 ;武夷山宾馆(世纪桃园) 价格:标间60/人/天 其他参团详情请咨询010-65811566 叶女士】
- 参团报名联系方式:010-65811566 叶女士
- 备注:10人(及以上)成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