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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光辉历程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中共芙蓉区区委、芙蓉区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09-10-01

最高奖品:各奖励奖金1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奖杯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今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金融危机挑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又喜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芙蓉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长沙市芙蓉区光辉历程”摄影大赛,以展示芙蓉区在经济建设(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科技、现代商务)、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文化教育、卫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环境提质优化)、民生改善(社会保障、和谐共建)等各方面的成就。


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中共芙蓉区区委、区人民政府

承办:区总工会、区直机关工委、区文体局

协办:省摄影家协会、长沙晚报、星辰在线


1、作品要求影像真实,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方面的调整,不可作添加、合成及艺术创意,导致原始影像大幅改变,曾在其它摄影比赛中获奖和展示的作品本次大赛不接受投稿;


2、作品分单幅照和组照(组照按单幅计量参评),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幅(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


3、投稿参评阶段不收电子版文件,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10英寸照片(长边),方片边长为8英寸,作品不得装裱,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4、入选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电子版文件(数据大小要求30MB以上);


5、参赛作者请完整填写作品参赛表(见相关协办报纸和网站,可复印、下载),表格贴于作品背面,一并送交芙蓉区总工会202房,联系人:彭玲娟,联系电话:84683392 84683393。


1、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非商业用途中使用(包括在媒体发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用作相关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作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著作权,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凡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参赛者一旦投稿参加本次活动,即被视为已经明确并认可征稿知中的各项规定。 


一等奖2名:各奖励奖金1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奖杯

二等奖4名:各奖励奖金6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奖杯

三等奖6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奖杯

优秀奖88名:各奖励奖金3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