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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长沙市农办主办

截稿日期:2009-09-28

最高奖品: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关于举办“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

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充分展示我市“三农”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我市农业新发展、农村新变化、农民新风貌,长沙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长沙市农办主办,长沙市摄影家协会承办“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摄影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作品及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的主题,要求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艺术地表现长沙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的新成就,包括农村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两型”农业、“两型”农村、新农村示范村、农民创业富民、农村富裕文明新生活等,参赛作品应是2007年以后拍摄的新作。

2、稿件要求:参赛作品规格为7—10英寸,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作品参赛,勿装裱。

3、参赛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按单幅作品参赛),要求具有较高品质,参赛作品背面附注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4、参赛作品获奖后需提供25MB以上TIFF格式电子文件,不按要求提供电子文件的,视为自愿放弃获奖资格。

5、所有获奖作品不退稿,其作品归主办单位永久收藏。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举办大型展览,编印获奖摄影作品画册。

二、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9年9月28日止(周一至周五)。

三、奖项设置

1、由市农办和市摄影家协会成立评委会进行严格评选(参赛者不得进入评委会)。

2、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80名,奖金各300元;

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发放获奖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系统相应的宣传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另计稿酬。

2、参赛入选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投稿地址

邮政编码:410008

详细地址:长沙市湘春路305号第二工人文化宫内

收信人:长沙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张继红   电话:0731-84314326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