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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公安摄影艺术展征稿
主办单位:全国公安文联
截稿日期:2014-08-30
最高奖品: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网站上传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升公安摄影在全国的影响力,庆祝新中国建国65周年,全国公安文联决定举办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同时第二届全国公安摄影艺术展也恰逢在今年举办。为此,两展决定统一征稿。 第二届全国公安摄影艺术展是中国摄影家协会认证的展示全国公安摄影艺术优秀作品成果的届别展览,铜奖以上的获奖证书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有效证书。该展览为全国公安系统在摄影艺术方面的最高层次的展览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一、参展对象 全国公安机关的民警和职工及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含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活动,并鼓励各级公安机关的公安摄影协(学)会统一组稿,团体参与。
二、奖项及展出:
(一)聘请专家评出金奖10名、银奖30名、铜奖50名。参照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的方式,只发证书,不发奖金(奖品)。
(二)获奖作品将分别在全国公安文联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和于今年11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公安摄影艺术展”期间进行展出。
(三)获奖作品将在《人民公安报》、《中国摄影家》杂志、《人民摄影报》、全国公安文联网摄影网、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网站等媒体上刊发。
三、投稿要求 不接收纸质来稿,所有来稿请以电子文件方式投送。
(一)以光盘邮寄:以组织方式集体投稿的单位,请统一刻录光盘后投送。照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同时填写投稿表格;纪实类作品说明文字不超过100字,包含基本新闻要素的图片说明;同时,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采用JPG文件格式(光盘投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京安办公楼209室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
(二)发送电子文件:民警个人投稿请向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网站( www.gasy.com.cn )相关专栏直接投稿,请在网站注册后,通过网上投稿系统进行投稿。图片长边为1024像素,作品入选后,作者需提供高精度大图。
(三)投稿人员请只选择一种投稿方式进行投稿。
(四)本展纪实类不接收经过后期合成处理和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的作品。
(五)本展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六)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全国公安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投稿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第二届全国公安摄影艺术展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
(七)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在媒体及后期出版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著作权、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四、其它 此次来稿的题材不限,但鼓励反映公安民警精神风采的纪实类照片,(正式展出的比例约为:公安纪实、艺术类60%;社会民俗类20%;风光类20%)也请各级公安文联积极组织此次活动,动员本省(区)公安摄影爱好者参与,并争取以集体形式统一组织投稿。全国公安文联将对各省来稿进行统计公布,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扬。 请各地公安文联,结合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联系人:张天石 电 话:010-63451291、18645042016
奖项及展出:
(一)聘请专家评出金奖10名、银奖30名、铜奖50名。参照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的方式,只发证书,不发奖金(奖品)。
(二)获奖作品将分别在全国公安文联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和于今年11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公安摄影艺术展”期间进行展出。
(三)获奖作品将在《人民公安报》、《中国摄影家》杂志、《人民摄影报》、全国公安文联网摄影网、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网站等媒体上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