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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李官”春夏秋冬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4-03-10
最高奖品:奖金人民币2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一、参赛主题
反映李官镇范围内山水风光、建设面貌、自然景色、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4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20000元(春夏秋冬各一名)
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元
网络最高人气作品奖5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入选作品奖150名:颁发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元
三、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
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四、承办单位:
临沂日报社
琅琊新闻网
李官镇人民政府
五、官方网站:
琅琊新闻网: www.langya.cn(琅琊新闻网摄影论坛: http://photo.langya.cn/)
六、参赛须知:
1、所有来稿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在李官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摄影作品。
2、作品尺寸要求:(1)作品尺寸一律为7英寸(长边),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举办者统一制作。(2)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对组照的幅数要求:每组6—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
4、如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他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参加。
5、本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获奖或入选作品承办单位有权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6、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纪实作品必须是原始影象文件,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色调、明暗调整、剪裁等后期处理。可以拍摄接片,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二次创作
8、凡送选参加本届大赛的摄影者,均视为参赛须知之规定。
七、作品送寄:
临沂日报摄美部:电话:0539-8966035、联系人:孙运河
琅琊新闻网:电话:0539-896078,联系人:张妍
山东临沂兰山区李官镇党委、电话0539-8671006联系人、娄延鹏
八、截稿时间
2014年3月10日
九、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2-13日
“美丽李官”摄影大赛摄影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