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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李官”春夏秋冬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4-03-10

最高奖品:奖金人民币2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一、参赛主题

反映李官镇范围内山水风光、建设面貌、自然景色、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4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20000元(春夏秋冬各一名)

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元

网络最高人气作品奖5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入选作品奖150名:颁发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元


三、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

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四、承办单位:

临沂日报社

琅琊新闻网

李官镇人民政府


五、官方网站:

琅琊新闻网: www.langya.cn(琅琊新闻网摄影论坛: http://photo.langya.cn/)


六、参赛须知:

1、所有来稿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在李官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摄影作品。

2、作品尺寸要求:(1)作品尺寸一律为7英寸(长边),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举办者统一制作。(2)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对组照的幅数要求:每组6—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

4、如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他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参加。

5、本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获奖或入选作品承办单位有权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6、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纪实作品必须是原始影象文件,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色调、明暗调整、剪裁等后期处理。可以拍摄接片,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二次创作

8、凡送选参加本届大赛的摄影者,均视为参赛须知之规定。


七、作品送寄:

临沂日报摄美部:电话:0539-8966035、联系人:孙运河

琅琊新闻网:电话:0539-896078,联系人:张妍

山东临沂兰山区李官镇党委、电话0539-8671006联系人、娄延鹏


八、截稿时间

2014年3月10日


九、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2-13日


“美丽李官”摄影大赛摄影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