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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展成就 "长春新十五景"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长春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4-10-07

最高奖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网站上传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了充分展示我市各界喜迎国庆的欢乐景象,全面反映近十年来长春的发展成就,市委宣传部、市互联网信息中心联合市摄影家协会、新浪吉林共同组织开展“迎国庆 展成就,长春新十五景” 网络拍客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内容

  组织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战士老同志、劳动模范、道德楷模、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艺术工作者、网络大V以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在欢度“十一”的同时,围绕长春现代农业博览园、松山韩蓉非洲艺术收藏博物馆、长春国际汽车公园、百花百草百木园、东北虎园、东北民族民俗馆、净月潭国家风景名胜区、孔子文化园、长影世纪城华夏翱翔项目、新劳动公园、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伊通河景观带、长影博物馆、莲花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这十五个长春新景观,捕捉长春的美景,以图片形式充分展现幸福长春发展成就,展现长春人的幸福感,记录美丽长春的优美景致。 


二、活动时间

  作品投稿时间:2014年9月27日至2014年10月7日

  评选公布时间:2014年10月7日—2014年10月10日


三、活动流程 

1、参与方式: 

  (1)参赛者登陆官方网站:在新浪吉林“长春新十五景”专题报名参与活动。 

  (2)参赛者登陆新浪微博,发布含 #长春新十五景#关键字微博+参赛图片,同时@新浪吉林@长春发布。

  (3)参赛者发送照片至参赛邮箱cczmsj@sina.com,标注作品名、联系方式和作者姓名。

2、作品要求:

  (1)作品展示长春新十五景景色,创作手法、风格不限,附有感言阐释照片的含义(不超100字)。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或者举报作品为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3)投稿者应为作品创作者本人,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包含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合法权益。

  (4)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展览、画册等相关活动中使用。

3、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长春新十五景”的优秀作品,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及微博上公布获奖作品及名单。

  4、奖项设置

  (1)特等奖: 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2)一等奖: 5名,奖励人民币800元,并颁发证书

  (3)二等奖: 10名,奖励人民币 500元,并颁发证书

  (4)三等奖: 15名,奖励人民币 300元,并颁发证书

  (5)参与奖:选择优秀参赛者20名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备注:(所有奖项不能兼得)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

  2014年9月19日